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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室
主   任:
副主任:

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二、负责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三、承办全市人大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四、为常委会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五、参与常委会开展的重要执法检查工作;

  六、参与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七、参与本级人大和县(市)区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八、协助有关工作委员会做好对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九、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