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检查了解与工委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二)办理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三)办理由我市选举产生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工作;
(四)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
(五)办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具体工作;
(六)协助常委会做好对被任命人员述职评议的有关工作;
(七)协助常委会指导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八)承办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