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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8-06     阅读次数:

 

  

    8月6日,怀宁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月主持会议,副主任方茂盛、宗秀丽、陈鑫杰出席会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潘忠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程从春、县法院院长夏风、县检察院检察长江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应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8年县本级决算。会议要求,要努力培植财源,落实好上级在产业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催生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全方位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严格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考核,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要加强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债务管理的各项规定,保障财政安全运行;要强化审计监督,积极发挥审计作用,真实揭示存在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为县人大常委会决策作出参考。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县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怀宁县人大办 何弘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