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7日在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程学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一、强化立法和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安庆建设
加强法规制度供给。(一)颁布施行《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为依法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花亭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于2019年6月表决通过《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将风景名胜区的文化传承、旅游开发、水利管护、航运管理等纳入法治化轨道。(二)制定出台《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为引领我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工作,推深做实五级林长责任制,将林长制的各项规定从“有章可循”上升到“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于2019年10月表决通过《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今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的制定开创了全国地方人大林长制立法的先例,体现了全国人大对地方立法“探索性、创新性”的要求。(三)积极推进《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在市委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论证和研讨,目前三部法规草案已形成初稿。(四)完善立法机制。一是发挥主导作用。改进法规草案起草机制,提前介入、全程把关,着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配合、各方协同、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二是推进制度建设。编印《安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手册》,制定《地方立法规划和计划编制办法》《公开征集立法意见激励办法》,规范立法权的行使。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由20名专家学者组成的立法咨询专家库,建立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等10家立法联系点。实行代表分专业有重点参与立法工作机制,邀请169人次代表参与立法活动。
促进法治社会建设。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十个县(市)区开展信访维稳工作调研,推动各级政府在依法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矛盾化解等方面担当作为,调研成果在《安徽信访》刊载。作出《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助力检察机关开展“一江一山一区”专项检察、服务保障“三大一强”双百攻坚、守护美好绿色家园、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促成安庆与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建立沿江五市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就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调研,发出议事意见通知书,提出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扩充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等建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保障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以“加强全民普法,树立法治信仰”为主题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围绕经济平稳运行强化监督。听取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等报告,重点审查三大攻坚战、生态环保治理等领域预决算情况,批准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积极推进全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推动县(市)区全面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在阳光下运行。高度重视审计整改监督工作,督促125个审计发现问题纠正整改。开展中小企业“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聚焦实体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摸情况、提对策。围绕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深入市本级三大园区调研,推动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新材料等首位产业发展,促成上海化工区与市高新区结对合作。围绕旅游经济发展进行调研,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招商引资等工作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安庆综合保税区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赴芜湖奇瑞汽车公司考察学习先进制造业经验。配合省人大开展县域经济、减税降费、快递物流发展情况调研。
围绕高质量脱贫强化监督。在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紧盯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深入宿松、太湖、望江、宜秀,走访20个乡镇,开展下沉式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向市委专题汇报,受到市委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发出补齐村容村貌治理短板、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等审议意见。着力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林业经济、林业“三变”改革和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情况汇报,促进完善林权交易平台和林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此外,还就汛期气象预测、防汛工作安排、抗旱工作落实等实施了专项监督。
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监督。聚焦打赢净水保卫战,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市人大代表、环保专家、公民代表广泛参与,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实地查看13个重点水域点位、47个单位和项目,发出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治理、提升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坚持系统治污等意见。同时,对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8个相关部门,就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贯彻市委江豚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工作评议,逐一发出评议意见书。专题调研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督促政府依法依规管理河道采砂,保障防洪安全、生态安全。
围绕改善民生福祉强化监督。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立法工作调研,加大对残障人群的服务供给力度,促进社区和居家养老事业发展。面对医保刚性支出持续增长的形势,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管理情况专题调研,要求加大扩面征缴,严控过度诊疗,进一步发挥财政“保基本、兜底线”作用。围绕化解重大风险,回应民生关切,开展场站输油管道安全、校园安全、医疗纠纷风险防范情况调研,以要情专报形式报送市委。跟踪监督学前教育发展,关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持续关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开展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促进高等教育与高质量发展协调并进。听取审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报告,依法促进维侨护侨和民族事务工作。
围绕提升城市能级强化监督。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城建重大工程推进情况,促进政府精心打造人民路以南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加快城区停车场建设、整体推进集贤关开发保护。关注滨江CBD片区开发建设,现场查看工程推进情况,督促市、区两级政府加快净地整理、土地出让、企业搬迁、设施拆除等工作,推进滨江新名片打造。开展棚户区改造、沿江岸线码头泊位整治情况调研,促进老旧城区改造加快步伐,港口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
三、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充分发挥财政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审查静脉产业园ppp项目年服务费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督促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支持公共事业发展。作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的决议,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建设美丽安庆。作出关于批准安庆与楚雄建立友好市州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抓住“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密切两地交流合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行使任免权。全年任免国家工作人员58人次,其中决定任命13人,任命15人,免职30人。制定出台《人事任免案办理工作规程》,规范人事任免案的受理及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流程。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28人次,促进公职人员尊崇宪法,遵守法律。
深化机构改革是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省委、市委批准本市机构改革方案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听取机构改革方案情况报告,依法任命新组建、重组、更名和职务变动的9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委和内务司法工委更名的决定,任命社会建设工委相关工作人员。
四、做好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人大代表对安庆改革发展高度关注,为民履职的热情进一步高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263件建议,全部及时交办。市人大常委会将有关制定风景名胜区条例、长江江豚保护、养老服务、养犬管理、黄梅戏文化传承等建议纳入立法计划,报请市委同意,并推进相关的立法工作。确定推进大寨沟及谷桥大沟污水整治、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犬类管理、集贤关环境整治、高铁新区建设等方面11件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并将办理过程和结果在安庆电视台“建议提案追踪”栏目、人大门户网等媒介公开。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制定《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评的内容、原则、标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增强办理工作的刚性约束,提升主办和协办单位责任意识。截至目前,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263件建议均已按时办结,代表满意率达到99.3%。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培训。以代表小组组长、乡镇人大主席为主体,在全国人大北戴河培训基地举办专题培训班。协助省人大组织代表参加全省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培训班和省人大代表财经预算专题培训班。组织专题调研。委托选举单位精心组织400多位市人大代表,围绕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乡村振兴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成果,为相关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组织集中视察。在人代会召开前夕,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城区水系治理、农村三大革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主题开展集中视察,全面了解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水平
在政治机关建设上创一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高标准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反思、整改落实,理论武装有了新提高,思想政治接受新洗礼,担当作为增添新干劲,服务群众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动。出台机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实施方案。全年机关发文同比减少36%,会议数量减少35%。
在工作机关建设上争一流。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9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报告110件;制定出台2部地方性法规;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全市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87次;对8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作出决议决定6次;开展工作评议1次;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3 件;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5项。出台创“一流政治机关、一流工作机关”工作方案,并启动实施。印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下发执行,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视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推动部分县(市)区启动解决乡镇人大主席职级待遇问题。
在参与中心工作上勇担当。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略部署,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督导和调研,推进所联系县区对口扶贫帮扶,检查指导扶贫领域“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摸排、打财断血、毁伞破网情况。落实省市委“四督四保”“四送一服”“三大一强”等工作部署,树立一线履职新理念,主任会议成员、工作机构负责人及机关干部共22人,下沉到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开展经济发展和环保工作督导督核督察,走访各类企业及环境风险点近千个,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完成和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贯彻市委招商引资工作部署,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招商,专职委员及机关干部全员跟进,深入北上广深、长三角及天津、武汉、合肥等地,围绕首位产业紧扣项目落地,对接洽谈、招商推介,目前有12个项目通过市招商领导小组会议评审,有4个项目成功签约。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人大指导下,广大市人大代表、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热情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在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还要更好发挥,立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着力点还要更加精准,跟踪问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行使还不够充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还需要更广泛拓展,代表履职保障和督办建议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以新担当、新作为更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
一、在推动法治安庆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积极推进地方立法。按照市委批转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加快《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制定进程;启动养老服务、河道采砂管理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开展《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配合省人大开展大数据运用、科技进步、道路运输管理、建筑市场管理等领域法规修订调研。加强法律贯彻实施检查。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城市管理条例、危化品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林长制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科技进步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强化司法保障促进中小微企业信用修复工作调研。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持续发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围绕推动创新发展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监督。以促进构建产业新体系为重点,开展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全域旅游规划实施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涉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级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立项和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报告。开展首位产业发展、港口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按照市委的部署,依法推动、积极参与“四督四保”“四送一服”“三大一强”等工作。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实施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农业生态宜居暨河湖“五清四乱”整治专题调研。开展防范产业扶贫领域风险、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专题调研。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市发改委等8个有关部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和江豚保护专项工作评议监督意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及综合治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情况调研。围绕秉持共享发展理念、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监督。加强对军人优待法律法规落实的监督检查,推动军人荣誉体系建设,助力安庆市新时代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听取审议养老服务、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报告。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调研。开展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出入境管理法贯彻实施、少数民族村场经济发展、少数民族脱贫情况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就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三、在决定权和任免权行使上迈出新步伐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就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委实施意见、“十四五”规划编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等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定决议,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的法定效力。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流程。开展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任后述职,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推出新举措
以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导向,推动代表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的双向工作互动与交流,完善专委会、工作机构对口联系代表机制;加强各级国家机关与本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双联系”。组织开展以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为主要内容的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参加省人大组织的监察司法、社会建设、民宗侨外等专题学习。组织代表参与招商引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中心工作。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探索街道人大工作,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考核。继续做好驻宜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工作。
五、在自身建设上取得新成效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坚守初心使命、奋发担当作为的自觉性与主动性。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市委的实施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体制机制、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我市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实施细则、议事规则。以开展争创“一流政治机关、一流工作机关”活动为抓手,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各项工作争先进、创一流。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密切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提升全市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中共安庆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开拓创新,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制定法规情况;
2、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
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情况;
4、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相关工作情况;
5、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附件1: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
常委会制定法规情况
制定2件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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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通过时间 |
1 |
《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 |
2018年8月,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一审; 2019年4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二审; 2019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9年7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
2 |
《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 |
2019年6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一审; 2019年8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二审; 2019年10月2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2019年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 |
附件2: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
常委会监督工作情况
时间 |
执法检查 |
听取审议报告 |
专项工作评议 |
2019年2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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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府关于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 |
|
2019年4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
2市政府关于《安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年)》的报告 |
|
2019年6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
3.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
|
4.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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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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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2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
6.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2019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
7.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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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庆市2018年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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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信访工作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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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庆市政府驻地迁移有关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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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11.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污染防治和江豚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评议 |
12.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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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9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
14.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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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城市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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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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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市政府关于市本级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新能源汽车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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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
18.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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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
附件3: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
决定重大事项情况
序号 |
名称 |
通过时间 |
1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关于批准<安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年)的决议>》 |
2019年4月26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2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
2019年4月26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3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 |
2019年4月26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
4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庆市人民政府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建立友好州市合作框架协议的决议》 |
2019年8月28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
5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9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2019年10月24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
6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
2019年12月13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
7 |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2019年12月30日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
附件4: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
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完成相关工作情况
一、执法检查(7项) |
|
项目 |
完成时间 |
1.《林权管理条例》 |
4月 |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
6月 |
3.《安徽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 |
8月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实施办法》 |
8月 |
5.《水污染防治法》 |
8月 |
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
10月 |
二、征求对法律草案的意见(5项) |
|
项目 |
完成时间 |
1.《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
3月 |
2.《安徽省港口条例(修订草案)》 |
6月 |
3.《安徽省信访条例(修订草案)》 |
8月 |
4.《安徽省自然保护区条例(草案)》 |
8月 |
5.《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 |
9月 |
附件5: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以来
常委会开展调查研究情况
调研内容 |
承办机构 |
完成时间 |
县域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 |
财经工委 |
3月 |
市本级三大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首位产业发展调研 |
研究室 |
4月 |
林长制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
农工委 |
4月 |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专题调研 |
农工委 |
4月 |
“四不两直”脱贫攻坚工作调研 |
农工委 |
4月 |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一法两办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
民宗侨外工委 |
4月 |
脱贫攻坚工作调研 |
农工委 |
5月 |
林业“三变”改革和金融支持林业发展调研 |
农工委 |
5月 |
棚户区改造调研 |
城建工委 |
5月 |
滨江CBD建设调研 |
城建工委 |
5月 |
半年经济情况分析调研 |
研究室 |
6月 |
民营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情况调研 |
财经工委 |
6月 |
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6月 |
环保世纪行调研活动
|
城建工委 |
6月 |
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调研 |
研究室 |
7月 |
民生工程视察工作调研 |
预算工委 |
7月 |
市本级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和税收完成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7月 |
脱贫攻坚工作调研 |
农工委 |
7月 |
全市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
监司工委 |
7月 |
公益诉讼专题调研 |
监司工委 |
7月 |
全市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调研 |
教科文卫工委 |
7月 |
综合保税区推进工作调研 |
民宗侨外工委 |
7月 |
场站输油管道安全隐患情况调研 |
社会建设工委 |
7月 |
信访维稳工作调研 |
研究室 |
8月 |
财政同级审工作调研 |
预算工委 |
8月 |
安庆市实施33项民生工程开展的自评与第三方评价工作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8月 |
安庆市减税降费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
预算工委 |
9月 |
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调研 |
社会建设工委 |
9月 |
安庆市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调研 |
预算工委 |
10月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题调研 |
农工委 |
10月 |
抗旱工作指导调研 |
农工委 |
10月 |
医疗纠纷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调研 |
教科文卫工委 |
10月 |
安庆市本级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情况专题调研 |
预算工委 |
11月 |
脱贫攻坚工作调研 |
农工委 |
11月 |
宗教场所建设管理工作专题调研 |
民宗侨外工委 |
11月 |
养老服务情况调研 |
社会建设工委 |
11月 |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题调研 |
人选工委 |
12月 |
城区水系治理专题调研 |
人选工委 |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