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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太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0-05-29     阅读次数:

  5月29日上午,太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施爱枝、吴朝良、张超宜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副县长鲁伟文、李传萍、彭林、程亮、王屑,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室,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及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辞职案、人事任免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集中评议了县政府副县长、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两院”副职及专职审委、专职检委2019年度履职情况。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对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评议,是对评议对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代表视察和执法检查交办意见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促进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和法治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诚履行岗位职责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效导向,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履职尽责、转变作风、廉洁自律,补短板强弱项,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做好做扎实。

  就如何推深做实履职评议工作,会议要求,要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三大攻坚战”、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大硬仗”;要强化法治意识,坚决完成强化预算执行与监督、国有资产管理、备案审查工作“三项任务”;要强化人大意识,坚决答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审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三篇文章”,运用好履职评议成果,推进实现我县高质量发展。(余澍 吴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