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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20年6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二)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书面);(三)审议《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草案)》(一审);(四)审议、表决《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市人大代表何荣、何世满、江胜、江海涛、许立励列席会议(由怀宁县和潜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请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安庆海事局、长江安庆航道处各一名分管联系江豚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请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及两名分管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一名分管联系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一)出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人员着装要求:男士着浅色衬衫、深色长裤;女士着浅色有领有袖服装。

  (二)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材料。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100份,于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16:00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三)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24日(星期三)15:00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2)。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