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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素琍率队来我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0-08-19     阅读次数:

  8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沈素琍率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对《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参加。市领导魏晓明、张君毅、程学东、宋圣军、童学军、郑家齐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春生陪同。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集贤关矿区桃园治理区、德生纺织印染公司、怀宁月山铜矿尾矿库等地,深入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及怀宁县有关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并与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企业、专业机构代表和基层执法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沈素琍对我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她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要坚定信心和决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意识,深刻理解《土壤污染防治法》总则中明确的立法宗旨,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内生动力;要加强法律宣传,把学习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普法宣传,善于以案析法,促进执法主体依法履职尽责,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义务;要推进法律责任落实,对照法律规定,主动领责尽责,细化落实举措,真正把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污染治理、修复保护、执法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要求落实到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履行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之责,合力推动我省土壤污染防治阶段性目标实现;要解决突出问题,通过严厉法治,推动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的解决,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强化法治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和监察、司法机关都要严格执法、司法。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审议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等方式,保证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全面实施。 (陈大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