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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研究决定: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上午9:3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楼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二)听取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三)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出缺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四)审议通过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人员名单;(五)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二、出列席人员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着正装。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二)请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70份,于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10时前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三)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10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