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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2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至22日在安庆召开。1月18日上午代表报到、下午预备会议;1月19日上午大会开幕;1月22日上午大会闭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安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审查安庆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庆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安庆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二、具体事项

  1.请通知你地的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含市直机关的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向他们通报会议时间、会议议程。代表除因病或出国外,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应在会议报到三天前向代表团书面请假,并将代表请假情况报送大会筹备处组织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电话及传真:5346120)。

  2.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工作。各县(市)区代表团提出议案、建议不得少于10件。出席会议时将议案、建议的文字稿和电子版一并交大会筹备处(秘书处)议案组。为便于编辑简报和代表议案、建议,请各代表团自带电脑、打印机。

  3.请通知你地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县(市)区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人员随代表团全程参加活动,会议期间不得请假。

  4.市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以县(市)区和驻宜部队为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团长(代表团全体代表会议召开前作为代表团召集人)参加大会主席团。

  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安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原武警水电、森林部队的市人大代表参加驻宜部队代表团。

  大会预备会议和各次大会会场均设在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会务中心大礼堂。各代表团会议会场设在代表团驻地酒店。

  5.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含驾驶员)配备为:桐城市、怀宁县、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代表团各4名;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代表团各3名;驻宜部队代表团2名。各代表团应注意选派政治素质好、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事服务工作。为维护大会会风会纪,各代表团须成立会风会纪监督组,组长由监察委负责人担任,并确定1名联络员。

  代表团工作人员到达驻地后,主动与在市直机关的本团代表联系,做好报到和有关服务工作。

  每个代表团自带车辆1部,作为大会期间代表团工作用车。非大会规定的人员,不发证件、不安排食宿。县(市)代表团派车送代表来安庆的,驾驶员由大会总务组安排临时就餐,当日返回。

  6.各代表团成立临时党支部。代表和工作人员是中共党员的,请带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各代表团负责保管。

  7.请各代表团通知并组织本团代表和列席人员于2021年1月18日上午10:00以前到驻地报到。

  2021年1月17日下午4:00,在安庆碧桂园凤凰酒店一楼索菲亚会议室召开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会议,布置会务工作,请各代表团派2名工作人员参加。

  1月18日上午10:30,在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会务中心3021会议室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在本团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精神,推选正、副团长,酝酿大会议程和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1月18日下午2:30,在东部新城综合写字楼会务中心大礼堂举行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后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届时请各代表团配合大会筹备处(秘书处)做好代表视察的组织工作。

  8.请将下列名单于2021年1月13日16:00前传真或发邮件至大会筹备处组织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电话、传真:5346120;邮箱:1299730733@qq.com)。(1)代表团正、副团长人选名单;(2)各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3)请假代表名单和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4)随代表团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不是市十七届人大代表的县(市)区长、县(市)区法院院长、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和请假人员名单;(5)代表团工作人员、联络员、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6)会风会纪监督组组长、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9.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史、有与上述地区人员密切接触史、会前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予参会,作请假处理。

  代表团应组织本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不含市直代表,具体名单附后)、列席会议人员(含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县(市)区长、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会议保障人员于会议报到前如实填写《流行病学史筛查表》,完成核酸检测工作。代表和工作人员报到时,应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码,提供《流行病学史筛查表》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会议期间,各代表团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代表团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大会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传达贯彻、组织落实及联络保障等工作。大会期间全程佩戴品口罩。

  10.会议期间如遇雨雪恶劣天气,请各代表团出行务必保证交通安全,注意防寒、防滑和保暖。

  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安庆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代表出席会议的组织和相关准备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