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摘要)
(2021年1月20日在安庆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程学东
2020年主要工作
一、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履职尽责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动员全市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带头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任务。
合力助推复工复产。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报告,帮助和促进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短缺、交通运输不畅、招工用工难等问题。
奋力投身防汛救灾。主任会议成员奔赴防汛抗灾一线,全市各级人大干部职工全员参与防汛救灾,全市各级人大代表闻“汛”而动。
倾力决胜脱贫攻坚。认真审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情况工作报告。开展少数民族村场经济发展调研。
二、围绕立良法促善治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出台《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为理顺江豚保护体制、完善江豚保护措施、打造安庆生态文明建设典范,提供了严格的制度规范。
修改《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为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供了法治保障。
推进《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等立法工作。主导制订了《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草案。《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形成了初稿。
开展法规执行情况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对已施行的《安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开展执行情况督查。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有效监督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首位产业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报告。开展重点园区与长三角合作共建情况专题调研。
聚焦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审议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调研养老服务工作。
提升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
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调研并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联动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审议河湖“五清四乱”整治暨示范河湖建设情况的报告。
保障法治安庆行稳致远。对全市各级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审判等工作报告。
四、围绕服务全市发展行使任免权和决定权
依法行使任免权。全年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3人次。
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
五、围绕代表作用积极发挥提升履职水平
强化代表履职保障。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各类履职业务专题培训。推进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代表工作室等载体建设。
提高建议办理质效。人代会前开展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集中视察。选取7件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建议,由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满意率达99.3%。
引领代表服务大局。及时发出倡议书,动员部署号召各级代表向战疫战贫、复工复产、抗洪抢险一线集结。
六、围绕争先创优担当作为强化自身建设
着力推进“双一流”机关创建。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组织38次集体学习和专题调研。
着力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38次,撰写调研报告33篇。
着力提升县乡人大工作水平。以业务培训、联动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指导。
2021年主要任务
一、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决策前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有关重要论述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二、紧扣市委决策部署积极担当作为
跟踪推进“十四五”规划落实。听取“十四五”规划任务分解、启动实施情况报告。
依法保障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开展《安庆市长江江豚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专题督导长江流域安庆段水污染防治和“十年禁渔”工作。
全力推动乡村振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案实施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情况。
高度关注城市管理。开展《安庆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文明城市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三、紧扣人大履职要求履行法定职责
高标准完成立法任务。重要立法项目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审定。重要法规草案实行起草小组“双组长制”。完成《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立法工作,推进《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安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进程。
高水平履行监督职责。调研并审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聚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督查法治环境、政务环境的整治优化。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高质量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健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工作机制。
加强对换届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地依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
四、紧扣新阶段目标任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制度。更多的安排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活动。
加强代表履职保障。有针对性地开展代表履职业务培训。注重基层代表能力素质建设。组织代表围绕国计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积极构建议案建议交、办、督贯通机制,推行市政府负责人领办制度。推动将办理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范围。适时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比活动。
规范代表履职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关于代表管理和监督的有关规定。制定代表履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强化代表的作风建设和纪律约束。
五、紧扣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部署强化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建设。组织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新阶段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深化争创“一流政治机关、一流工作机关”建设模范机关活动。加强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学习。深入推进“五五工程”。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