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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30     阅读次数:

会议日程

会议新闻

 

  6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东明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圣军、童学军、王华、郑家齐、程志翔及秘书长程春生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君毅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要利用好我市在中医药方面的深厚历史文化积淀,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基础建设水平,发挥其在疫情防控、防未病、保障人民健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强化审议监督,适时开展询问,推动中医药在产业发展、人才培养,中西有效结合等方面突出问题解决。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固废法相关规定,梳理问题形成清单并厉行整改,紧盯问题铁腕执法,严惩重处固废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不断提升各类固废专业化处理能力,共同推动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使条例切合我市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实际。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处置等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要结合安庆老工业城市转型实际,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淘汰退出和绿色化改造。要注重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惩处力度。

  会议指出,人大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式审议、清零式整改、清晰式运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归集三个报告、一个条例草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形成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按照程序交办政府研究办理。

  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