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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10-22     阅读次数:

会议日程

会议新闻

表决通过人事任免案和《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
 
 
 
 

  10月20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东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圣军,副主任童学军、王华、程志翔及秘书长程春生、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克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并向新任命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和《安庆市黄梅戏保护传承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1年安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凝心聚力,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大局,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对照“工业立市”等振兴发展思路和重点举措,精心谋划并实施好“十四五”新时期的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质效;要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提高干事创业的追求,在提升谋划工作思路、促进工作落实上不断发力,以更高质量的工作成效助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