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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

关心回民的特殊需求 促进民族和谐

发布时间:2013-12-20     阅读次数:

 

关心回民的特殊需求 促进民族和谐
 
 
檀海芹
 
安庆市现有回民群众2万多人,其中市区接近2万人。由于回族群众丧葬习俗与汉族不同,需要单独安排墓地。现有回民公墓不能满足回族群众的丧葬需求,致非法私自购地安葬的情况不断发生。在今年的市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望江县代表团马俊等十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划拨土地解决回民公墓问题的议案》,该建议案涉及的回民公墓问题有着紧迫性。大会秘书处意见:请市国土局主办,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宗教局协办。市人大常委会将这个建议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建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学军领衔督办。
建议案发到相关主办和协办机关后,相关机关高度重视,4月26日,市国土局会同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民委等就议案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已在大观区茅青路以西、石狮路以南规划安排了一处殡葬设施用地,作为市区回民公墓投入使用。鉴于该墓区用地面临即将用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作为社会福利设施规划远期安排,在大观区山口乡北部山区规划一处市中心城区的殡葬用地,其中专门设置少数民族葬区。联名代表收到答复后表示对答复满意。
不久后,市伊斯兰教协会和联名代表又提出反馈意见:上次答复中提出安排的这块墓地是老墓地,四界不清,面积小,不能满足需要;且回民殡葬习俗强调肃穆庄严,连出声的哭泣都属禁忌,更严禁烧纸放炮,与汉民习俗有很大差异。要求将回汉墓地分别安排;远景规划中的山口带,属砂石地,不适合回民深埋土葬的习俗。市伊协还做了一些“寻址”工作,经过多处寻觅,认为怀宁县江镇回民村北山坡地土质可用,属非耕山地,当地也有回民村,比较适宜用做回民公墓。
针对代表对建议督办意见的反馈,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学军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在市民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市伊协提到的怀宁县江家嘴民族村进行了实地考察。
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意见通知书(二0一三年第五号),对政府提出了要根据安庆市总体规划和节约土地、合理规划、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惯的要求,尽快规划、落实回民公墓建设项目,满足少数民族丧葬需求的意见。
10月24日下午,为督促建议的进一步实施,童学军副主任又主持召开了代表建议督办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民委、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六部门负责人、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和联名提出建议的两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童学军副主任强调少数民族的事要认真办。经会议商议,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一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丧葬风俗习惯,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是直接关系到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大事。政府要高度重视,列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根据实际需求,采取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方法,解决回民公墓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等问题。二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和我市实际情况,回族群众的丧葬方式方法,可以借鉴外地回族好的经验做法。三是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人大将跟踪督办此项工作,直致落实解决。
联名代表对市人大这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态度表示感谢。
                                           
(研究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