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记综述
谱写地方立法新篇章——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2022-12-30 15:40 | 访问次数: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完成了3部法规制定修订工作,为安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谱写了地方立法新篇章。

  精准绘制五年立法“设计图”

  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是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市人民关心点关注点在地方立法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手册”。在编制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模式、改进方式方法,使得确定的立法项目能更好地做到与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相衔接,能更好地满足法治安庆建设的客观需要。探索与第三方合作。与安庆师范大学达成合作意向,开启与专家团队合作模式,借力外脑,依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确保立法规划编制、计划制定更具针对性、适用性。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线上线下、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全覆盖,力求地方立法画出符合全市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大同心圆。连续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立法专家、市直单位、县(市)区人大的意见建议。在市、县(市)区人代会期间,专门发出通知,征求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意见;从市政府网政民互动栏目、新闻传媒中心1584政风行风热线等平台中汲取立法项目;委托市教体局、市科技局征求安庆籍院士、留学生的意见;深入100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联系点,问计于民。精准选题。对收集到的80条立法建议,认真研究归纳为54项立法建议, 经过广泛调研论证,提出五年立法规划,建议提请审议立法项目10件,备选列入审议项目10件。

  精细制定地方性法规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3件,立法的数量和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制定《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月7日,安徽省委召开“开年第一会”——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要求以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也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比省人大常委会要求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全覆盖提前了近半年时间。在条例草案审议、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书面送达、网站公布等形式,广泛征求市级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市直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先后5轮次对条例草案不断作出修改完善。经市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施行。

  修订《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该条例是我市获得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部分条款内容已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修改工作着眼于协调菱湖风景区的管理与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区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发展,同时注重与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衔接。2022年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经批准条例修改完善。

  出台《安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养成,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出台了《安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和乡村、社区、商业、网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文明行为进行规范与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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