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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安庆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27 09:42 | 访问次数: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学东

 
 
2014年1月22日安庆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安庆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安庆市2014年预算草案。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审查意见
1、关于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2013年各级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依法理财治税,强化收入征管,顺势而为,攻坚克难,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圆满完成了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
对于财政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关于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意见。
2014年预算安排既贯彻了中央的有关要求也结合了安庆自身实际。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及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均安排11%的增长,符合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安排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体现了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勤俭节约等原则。总体看,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合理,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提出的工作措施积极可行。
二、审查建议
1、对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建议。
根据依法依规据实审查的要求,建议批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安庆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预算。
2、对完成2014年预算的建议。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圆满完成201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任务,审查委员会建议:
(1)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施全口径预决算,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推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与营改增改革试点相配套的财政扶持政策,做好营改增试点扩围工作。
(2)着力扩大财源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积极争取和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支持重点财源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积极培育地方政府新税源。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加强融资环境建设,发挥好融资担保平台功能,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升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重点增强企业活力、涵养税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后续财源建设。完善地方税收征管机制,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堵塞各种收入流失漏洞,做到应收尽收,不断增强地方自主发展实力。
(3)切实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依法科学理财,推进财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扩大有效需求,着力调优经济结构。加大对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各级政府要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发挥财政对经济稳定增长与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绩效化水平。
(4)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监督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围绕促进政府实行全口径预决算,加强预决算审查和监督,促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建立。今年预算执行中如需进行预算调整应适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对今年提请市人代会审查的2014年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要加强绩效跟踪审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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