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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强化会风监督 推进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3-06-28     阅读次数: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十八届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借鉴省人大常委会议会风监督的经验和做法,首次对市常委会议的会风会纪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忠诚有效履职,推进了市人大机关作风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合成立了会风会纪督察组,常委会秘书长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组长任副组长。下设3个督察小组,在会议期间对主会场及分会场开展全程监督。

  注重会前教育。督促市人大办公室会前组织参会人员学习有关青海省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青海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阜阳市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委党校参加培训期间,违规外出接受宴请问题的情况通报,要求参会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私自组织聚会就餐。提醒参会人员严守会议期间纪律要求,按时出席或者列席常委会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严格现场监督。会议期间,各督察小组开展现场监督,重点关注参会人员是否存在接听电话、玩手机、交头接耳、打瞌睡等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进行提醒和制止。中途休会结束后,提醒场外人员及时返回会场,防止会议开始后,参会人员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对个别长时间滞留场外人员,督促他们尽快返回会场。对专题询问评分统计工作进行监督,提醒工作人员以对被评单位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准确无误进行数据统计,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