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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适应新的形势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30     阅读次数:

 

 
日前,望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研,调研组认为该县政府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全面贯彻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创新,坚持依法行政,着力破解难题,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该县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建立了以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为主体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有关利益导向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要求。每年根据上级的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年初与各乡镇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实施“一票否决”机制,较好地实行了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单位联系帮扶、定期督查、通报调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各方面抓人口计生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是创新形式,计生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近年来,该县县乡村始终坚持计生宣传不放松,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力度。一是宣传内容广。注重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深入了解人口计生法和新修订的省人口计生条例及我县有关政策文件,营造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制环境;注重人口计生文化宣传,营造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文化氛围;注重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宣传,树立抓计生就是服务民生的理念,营造奖励优惠计生家庭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二是宣传载体多。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横幅、墙体标语、宣传栏、纪念品等传统宣传形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更加直观形象、通俗易懂的宣传模式,大型国策漫画墙、墙体彩绘、人口雕塑、人口文化大院、曲艺表演等新的宣传形式不断涌现,真正做到了全方位的宣传大联合。
三是提升服务,人口计生工作实现转型。一是全面落实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并进行了扩面提标,从2005年实施以来,全县共有2565户家庭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其中特扶对象193户),共兑现扶助资金980.6万元。推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制度,兑现对象659户、奖励资金99.2万元。此外,关于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主动放弃二孩指标一次性奖励、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医疗救助、子女就学等,都严格按照《关于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兑现到位,让计划生育家庭充分享受改革发展实惠,正面引导群众转变传统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二是不断完善计生服务体系。新建县计生服务站,10个乡镇计生服务站全部达标,120个村室均达到规范化要求。2012年,该县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三是扎实开展计生优质服务。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全面开展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活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有效协调机制,为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提供免费计生技术服务,及时、便捷办理有关证件。依托乡所、村室,开展“五进五创”活动,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保健、生理健康服务;开展孕前免费优生优育健康检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全面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四是夯实基础,“村为主”机制不断巩固。一是强化村干责任。健全完善村干部经济待遇激励保障、先进后进村奖罚、村干计生绩效工资、计生专干奖励、早孕发现奖励等一系列奖惩机制,强化了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基层计生工作呈现出村两委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推进村民自治。近年来,该县政府及计生主管部门将推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抓手,努力建立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到目前为止,全县10个乡镇30%的村民组实施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三是构建“诚信计生”。人口计生系统全员签订承诺书,开展诚信计生服务承诺,村(社区)与已婚育龄夫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正在全县稳步推行。
五是保障有力,计生工作水平明显提升。经费投入到位。建立了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且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队伍不断优化。按照执业要求和人口数量,配齐配强了各乡镇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健全了乡镇优秀计生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提拔任用长效机制。2010年以来,该县共有6名分管副书记和5名计生办主任得到提拔。公开选拔村级计生专干,进行岗前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调研组认为,当前人口计生工作还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和完善。一是计划生育意识仍需强化。一方面,少数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松懈麻痹思想,甚至有畏难情绪;甚至有人认为马上就要机构改革了,导致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另一方面,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育政策要放宽了”等错误认识,严重淡化了国策意识。二是依法行政手段有待创新。部分乡镇反映,“两非”案件查办难度非常大,计生办人员受身份限制,出省执法有时“无能为力”,甚至可能违法。一线计生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特别是社会抚育费征收,存在征收对象无处找、贫穷家庭没钱缴、有钱对象拖着缴等现象。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不够到位,法律威慑力不够,致使违法生育户得不到及时有力地处罚,严重影响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三是计生考核机制有待完善。法律规定育龄妇女可以知情选择节育措施,但随着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的增强,育龄群众自愿选择长效节育措施的并不多。四是部门协调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医疗机构对孕情信息登记不完整,不能及时将孕情信息反馈至计生部门;新建小区计生管理难度较大,物业公司支持配合积极性不高。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建议:
一要进一步营造全员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要充分认识到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继续在思想、队伍和工作上保持稳定,毫不动摇地贯彻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要进一步探索创新宣教形式和内容,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努力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有效纠正思想认识误区,着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各相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人口计生工作,继续共同开创我县计生工作良好局面。
二要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要充分发挥“两非”案件查处领导小组的人员力量和执法能力优势,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队伍,专门负责 “两非”案件查处工作,乡镇负责提供案源和做好相关协助工作。要切实强化法院执行能力,进一步加大社会扶养费征收等工作的执行力度,为促进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后盾。
三要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机制。要解决好工作措施与法律法规衔接不够到位的问题,更加科学地制定考评办法,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可操作性,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反映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四要进一步强化利益导向政策推动力度。要加大投入力度,为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要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尽力拓展“奖励、优惠、扶助、救护、保障”等方面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渠道,增强政策措施的吸引力,努力促进广大育龄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推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孙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