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安庆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蒋爱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映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吴松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修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方热烈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爱忠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光彩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贺文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