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要闻 >
人大要闻

市、县(市)区人大联动推进大气雾霾治理工作座谈会发言摘登

发布时间:2014-03-18     阅读次数:

 

【编者按】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市、县(市)区人大联动推进大气雾霾治理工作座谈会。会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或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就联动推进大气雾霾治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将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的发言予以简要摘登,请全市各级人大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努力把联动推进治霾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从七个方面着力促进治霾工作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志义
 
桐城市人大常委会将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从七个方面着力,努力促进大气环境改善。这七个方面是:第一,健全机制,严格奖惩。实现住建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动,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第二,强化政府引导,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拟出台清洁能源使用优惠政策,减少燃煤消费,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适时开征扬尘排污费,利用政策杠杆,有效控制扬尘排放。第三,调整产业结构,从总体上控制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优化产业布局,使桐城产业结构由小型加工业为主向低能耗低污染的产业、第三产业发展。第四,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拟设置黄标车限行路段,禁止排放不达标车辆在城区和平路、龙眠路等城市繁华路段、环境敏感区域行驶。同时,加强对入市运输车辆的管理,加大机动车排气年检和抽检工作力度,强制报废不合格车辆。第五,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加快双燃料汽车改装步伐,加大混合动力汽车的推广力度,鼓励购置、使用环保型汽车,减少对石化燃料的依赖。调整城市交通政策,限制机动车数量过快增长,着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第六,尽快完善市区道路系统。加快向前大桥、向前大道等路桥建设,开工建设南环线,贯通盛唐南路,启动商贸城、盛唐北路、木鱼山等区域路网建设,科学合理疏导交通,减少堵塞和尾气排放量。第七,实施城区“拆墙透绿”工程,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同时,推进城市休闲森林公园项目建设,着力打造“绿色桐城”。
 
 
多措并举促进治霾工作
怀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学龙
 
一是勇于担当。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将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性、紧迫性的认识,胸怀全局,勇于担当,自觉肩负起依法保障和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发挥好人大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动员各方力量,督促政府作为,同心协力治理雾霾。二是积极配合。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省、市人大的部署,落实“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打破常规,上下联动,出组合拳,搞大合唱,打整体战”的要求,完成上下联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任务。三是有效监督。怀宁县人大常委会将围绕造成空气污染的“工业污染、燃煤污染、汽车尾气污染和其他污染”四大因素,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计划审议县政府关于开发区转型升级情况的报告,开展交通拥堵专题询问、森林防火工作视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视察,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调整优化结构、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有效减少和治理大气污染。以区域小环境自控和净化,服务和促进更大区域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三个着力”联动促进大气雾霾治理工作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宗华
 
枞阳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联动治理大气务霾的部署,从三个方面着力:(一)在营造环境保护氛围上着力。要把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监督议题,每年听取环保工作汇报,督促政府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同时,结合“六五”普法,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媒体宣传、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二)在加强环境监督上着力充分运用调查、执法检查、询问等形式,督促和支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规划环评,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重的企业,坚决不予批准。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保验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三)在强化综合治理上着力市县人大要联合开展大气雾霾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督促和组织环保、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分步治理扬尘污染、企业二氧化硫、燃煤锅炉及油烟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企业粉尘、秸秆焚烧及和其他废弃物污染工作。大气雾霾治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部门落实防治要求,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使大气环境质量更好,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自觉担负联动推进治理雾霾工作任务
潜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雷生
 
潜山县人大常委会将自觉担负起依法保障和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工作思路,早谋划、早准备、早安排,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宣传、监管和执法:一是强化保障。适时就县政府提出的争创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作出决议,保障“生态立县”战略实施。二是坚持联动。推动建立发改委、经信委、环保、气象、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大气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和基层人大代表的作用,形成同心同向抓治理、群策群力促治理的工作格局。三是跟踪监督。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等监督手段,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防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