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中心 > 县区动态 >
县区动态

太湖县人大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6-24     阅读次数:

  

  

  6月21日,太湖县人大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加生,副主任张超宜、潘启明、王彬出席会议,会议由副主任施爱枝主持。县政府副县长王丙宇,县法院院长陈浩、县检察院检察长檀格松、县监委相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县机构改革情况报告,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和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及“整洁太湖”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案,接受了部分人大代表辞职案,作出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有关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抓手,切实发挥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法律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化解纠纷能力,使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健康发展。要创新工作方法,总结提炼经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广泛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交流学习活动。要强化要素保障,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提高调解案件质量,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就人居环境整治及“整洁太湖”工作,会议强调,思想认识要更深化,深入学习“千万工程”先进经验,在思想上真重视,在行动上真落实,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体制机制要更强化,形成县级主导、乡镇主责、群众主体的上下联动工作格局,激发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压实责任、层层推进。突出问题要更细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污水治理、改厕等问题,细化整改方案,健全长效机制,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要实现太湖更美化,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总目标,全域推进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