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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02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做实人大代表工作,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一委两院”与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望江县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深化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推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明确提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按照联系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分工走访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常委会委员每人固定联系6名左右基层县人大代表,每年不少于2次等,进一步加强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委员与代表的联系,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加强代表与原选区选民的经常联系,完善代表网格化联系群众机制,推行“代表履职码”,让群众有事“码上说”。落实代表接待日制度,进一步丰富人大代表每月在代表活动室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活动,持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方便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要求人大代表应定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每月深入群众走访调研,经常进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开展活动。

  三是进一步推进“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明确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每年进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点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向代表和群众通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法律宣讲,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支持有关单位聘请人大代表担任行风政风监督员,推荐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活动。(任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