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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多元化解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3     阅读次数: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10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作出关于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多元化解的决定。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现将《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多元化解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

  邮箱:aqrdjsgw@163.com

  电话:5346131

  地址:安庆市菱湖北路30号市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附件: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多元化解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推广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及时有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扬“六尺巷”典故蕴含的“谦和礼让、知进退、和为贵”等优秀传统治理智慧,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各项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文化人、德润人心;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强基固本、预防为主。

  三、【宣传教育】每年12月为“六尺巷”宣传月,各级各部门应当加强宣传,积极传播推广,形成人人知晓六尺巷故事、事事懂得礼让道理、处处彰显和谐精神的浓厚氛围。

  鼓励将“六尺巷”元素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企业文化、行业章程等,融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鼓励开展“六尺巷”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展演展映等活动。

  四、【源头预防】加强源头预防,推动前端化解,用好“百姓评理说事点”“村民说事会”“小区会客厅”等,完善民情收集、办理、反馈、监督闭环机制。

  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以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推动“万人起诉率”降至合理区间。

  五、【礼让和事】倡导礼让和事,激发公民参与基层治理的内生动力,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和解、调解等成本较低、利于修复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广泛运用以“听、辨、劝、借、让、和”为核心的六尺巷调解法,强者先让、有理也让、互谅互让,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重当事人意愿,尊重公序良俗,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六、【社会力量参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健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职业道德准则、会员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信用管理。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提升专业化解水平。鼓励、支持“两代表一委员”、“五老”、乡贤、法律工作者、心理专家、志愿者等参与调解。

  七、【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就地调解民间纠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完善村居、高校院所、商圈楼宇等网格建设,压实网格员日常巡查走访、了解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处理矛盾问题等职责。

  八、【基层政府职责】乡镇(街道)依托综治中心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中心,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类矛盾化解力量,做好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做到大事不出乡镇(街道)。支持辖区“无讼村(居)”创建。

  九、【县级政府职责】县(市)、区政府应整合资源、牵头统筹,建立本地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矛盾化解责任,推进各类矛盾化解组织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

  十、【行政部门职责】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对与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有关的民事纠纷,依法开展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推动主管领域的行业调解组织建设,化解本领域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司法行政部门统筹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并与司法调解对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十一、【司法机关职责】人民法院应当以诉调对接融入社会治理,因案施策优化诉讼管理,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做好司法确认工作。设立“城乡基层巡回法庭”。

  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制度,完善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开展到基层“法官讲法”“检察官说案”,共建“宜调六尺巷”平台。

  十二、【两级政府职责】市、县(市、区)政府应当将推广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推动基层矛盾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基层创新激励制度;组织开展理论研究、文化交流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品牌建设和表彰奖励工作。

  十三、【理论研究】加快桐城“六尺巷社区治理学院”建设,支持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建设,深挖“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基本内涵、实践创新、当代价值,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服务决策参考。

  十四、【科技支撑】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数据归集共享机制,迭代优化基层智治应用场景,推动相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汇聚融合和分析应用,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

  十五、【人大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对同级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履行本决定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鼓励人大代表发挥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优势,积极运用“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参与基层矛盾化解。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