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大别山地区中药资源丰富,中医文化深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定要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推进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安徽省安庆市、六安市、湖北省黄冈市、河南省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共同作出如下决定:
一、协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护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四市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协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应当建立四市政府协同推进中医药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谋划,强化信息沟通,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拓宽合作领域。
三、协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应当大力支持市县中医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合作,鼓励组建中医优势特色专科联盟,支持高校合作共建中医药人才培养基地,推动人才互评互聘互认,鼓励名中医资源共享、工作室共建,共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协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应当充分运用第四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结果,共同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相关企业等合理开发大别山中药资源宝库。加强大别山道地药材的保护开发和品种认定,建立药材种子资源库,培育优良品种,做优道地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