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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4-09-25     阅读次数:

  

  9月24日至25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彬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农业农村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县住建局、晋熙镇和相关社区负责同志参加。

  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城区时代广场、金色阳光、学士府邸等居民小区,现场查看物业服务用房、信息公示栏等,与小区业主、业委会代表、物业服务人员等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业委会成立、物业服务质量及收费、物业使用与维护等方面情况。随后,在县住建局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乡镇干部、社区负责人、物业企业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一要加大宣传,提升物业管理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和普及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条例》知晓度和覆盖面;二要压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推进“综合执法进小区”,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运行。三要探索创新,推动物业管理健康发展。探究物业管理新模式,建立无物业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模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要加强指导,不断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加强党建引领物业,全面落实指导责任,探索解决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的有效途径,提高业委会组建率;明确业委会运行规则,引导业委会正确行使职责权利,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朱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