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望江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梅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进、王珍珍、徐长春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倪文主,副县长杨震元分别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会议指出,要在深入学习上作表率。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学思践悟、注重融会贯通、把握精神实质。要在宣传宣讲上作示范。做好深入学习贯彻的同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传宣讲,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点、代表小组开展学习,发动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人心。要在贯彻落实上勇担当。要围绕产业发展、城乡融合、文旅融合、法治供给,基层治理、代表作用发挥等重点方面谋划人大贯彻落实的举措,坚决扛起人大责任担当,为现代化美好望江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一位同志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梅生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在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誓下,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会议指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参加述职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履职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强站位、提能力、抓工作、促整改,以实际行动彰显对党的忠诚和人民群众的信任。要强化履职担当。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本次述职评议为契机,结合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紧扣发展主线任务和部门职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实干担当,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要坚持求实重效。作为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发挥“班长”作用,时刻牢记组织的信任、人民的重托,抓班子带队伍,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要坚持依法护企。各相关单位要健全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机制,保证法规政策实施精准高效,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强创业创新体系,完善人才支撑体系,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要强化政策保障。要深入开展调研,切实了解中小企业的所需、所盼,完善配套的政策措施和担保体系,为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保障。要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强对宏观政策分析研判,要不断深化商事改革,要统筹各类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代表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将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成果转化为助企护企的实效。要加强法律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条例”等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视程度,提升中小企业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议审议通过了《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草案)。
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监察委、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全程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及县直有关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列席部分议题。(全媒体记者王伟平 通讯员任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