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机关工作 > 调查研究 >
调查研究

关于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04-29     阅读次数:

 

关于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
2014年4月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3月11日到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农工委委员,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赴桐城市、枞阳县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考察了桐城市人和源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枞阳县钱桥镇和会宫镇幸福圩政策性农保户,听取了当地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并召开由各方面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自2009年以来,我市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提升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扎实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保险品种由初期的水稻、小麦、棉花、能繁母猪扩大到现在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三大类共11个品种。农业保险工作成绩显著,群众拥护,达到了预期效果。连续5年被省农险办评为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一)健全农保组织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桐城市依托各财政分局(所),设立了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和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初步形成了“市、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体系。国元经办机构还与各地畜牧、林业部门分别就养殖业、林业保险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将与渔业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有效推进各方面涉农保险健康有序开展。同时,还开办了种植业保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在“三农”方面得到具体体现。枞阳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设置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办公室和理赔专家小组,负责重大理赔案件纠纷的技术裁定和争议调处。同时在全县各乡镇健全三农保险组织网络,还聘用了专兼职乡镇村协保员303人,确保受灾农户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高效的服务。
(二)财政投入逐年增加,保险品种不断扩大,实现全覆盖。
枞阳县从2009年单纯的种植业两个保险品种,扩大到2014年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地方特色保险共11个品种;保险覆盖面从2009年的17个乡镇部分农户,提高到现在的23个乡镇全覆盖;县财政配套资金从2009年的43.8万元增长到2013年的636万元。桐城市除种、养、林共11个品种保险基本覆盖外,还启动了蛋鸭、茶叶特色农产品保险,财政配套资金超过了440万元。
(三) 科学查勘,快速理赔。
每次灾害发生后,枞阳县农险办及时组织农业专家成立查勘小组,科学查勘并指导农户生产自救;为实现快赔付,保险经办机构简化理赔手续,优化理赔流程,对能够确定损失的,加班加点缮制赔案,及时赔付;对受灾面积较大、暂时不能确定损失金额的,启动理赔绿色通道,进行预赔付,使受灾农户有足够资金恢复再生产。桐城市对发生大面积灾害的,成立联合勘查小组查勘,公开理赔标准和政策,将理赔结果在行政村公示;5年来,种植业保险累计赔付5876万元,受益农户19.8万户(次),养殖业保险累计赔付230.7万元,受益农户2500户(次);为化解农业生产风险、支持农户恢复灾后生产、减少农户因灾损失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存在问题
我市农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成绩显著,但这项工作发展仍不平衡,尚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农户投保意识不强。农民风险意识淡薄,保费收取难;农民普遍对农业保险理解不透、认识不足;农民的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影响投保意愿。
(二)勘赔定损难,保障水平低。由于没有专业仲裁机构,受灾损失难以确定,极易出现理赔纠纷。农业生产地域广,生产分散化,使得保险勘赔成本较高。目前的保障标准以水稻为例,受灾达到绝产程度,赔付金额不及其物化成本的一半。如果没有达到绝产程度,赔偿金额更低,难以保住农民的种地钱。
(三)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低,地方政府和农户负担较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县财政承担比例为15%,参保农户承担比例为20%。由于各县(市)财政能力有限,难以承担险种越来越多的农业保险配套保费补贴。
(四)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不能有效保障。按照现行规定,“保险经办机构按总保费3.5%提取,用于保障乡村协保员开展农险工作补助;县乡农险办履行引导支持、组织推动、协作办理等职责发生的费用,由县乡财政负担。”实际情况是村协保员收入微薄,乡镇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费,影响了乡村开展这项工作的积极性。
三、建议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这为我们这样的农业大市提高农业保障水平、防范农业风险、稳定农业生产带来了政策机遇。
(一)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刺激农户投保需求。农民保险意识薄弱是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有的农技推广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自然灾害风险及农业保险知识,增强农民主动投保意愿。另一方面,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在财政和农户收入增长的前提下,可以适当转变保障方式,设计由保部分成本到保全部成本,再到保产量和保收入的路径。
(二)合理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户自缴保费。政策性农业保险点多、面广,目前保费收取工作依靠镇村两级一家一户收取,工作量大、时间跨度长。为解决收取保费难,建议各级政府研究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市、县两级农险经办机构在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建设的同时,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强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改进保费收缴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高承保效率,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成本。
(三)开办一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我市有一批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产业需要扶持发展,广大农户也有强烈的需求。建议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推动大棚蔬菜、水产养殖、蚕桑、茶叶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的试点,充分利用保险的保障功能促进相关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支持。
(四)强化农业保险监管。农业保险有大量的财政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对规范操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坚决查处“虚假投保、套取财政资金”行为,使农业保险真正惠及农民。同时鼓励条件较好的乡镇、村用集体资金投保。
(五)落实经费保障,提升保险机构服务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对服务网络建设和农险工作经费的投入,适当提高保险工作经费提取比例,对保险规模小的地方协保员补助进行保底。明确各级对农业保险工作投入的硬性规定,健全农业保险服务网络,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更好发挥农业保险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