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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宿松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4-05-04     阅读次数:

 

4月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锋、杨存德、柴新出席会议,张剑锋主持会议。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胡海生,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高效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金落实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提升审判工作水平,认真履行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重要使命,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结合会前调研发现的问题,会议建议,一要坚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要从严惩处;二要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量刑均衡化彰显司法公正;三要严格监督检查,强化和落实错案追究制的工作力度;四要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针对部分施工企业对建筑扬尘防治重视程度不高,防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扬尘污染防控体系和相应的工作机制,确保防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三要以县城规划区和重点集镇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县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的防治;四要加强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五要加大投入,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和重点施工工地的监控设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自《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县政府及林业部门积极制定林权保护管理方案,依法办理林权登记、林权流转,依法处理林权争议,积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登记、森林保险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林业经济发展,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林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林农发展林业、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二要进一步完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现代生态林业发展建设。三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林权的流转,确保林权流转合法合规。四要按《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抓好现代林业发展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的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针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服务网络不够健全、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文化专业人才缺乏、公共文化的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会议建议,一要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覆盖面;二要不断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要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四要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五要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文化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以无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王赵春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意接受赵旺德同志辞去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鲍生海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