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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创新人大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4-05-09     阅读次数:

 

随着我国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大量矛盾和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当前,人大信访工作任务繁重,但因其又具有涉及面广、流动性大、政策性强和不直接决定和处理具体信访事项,只能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实施监督等方面的特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新的时期树立新的理念,来切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鉴于此,本人谈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树立大信访观念,构建大信访格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而要构建大信访格局关键要处理好接访与受理和转办交办与督办的关系、构建好工作机制。
     一要处理好人大接访与受理的关系。人大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机关、人大信访机构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热情接待群众信访是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前提条件。要认认真真真听完信访人的具体反映或诉说,听清反映的内容与要求,稳定其激动情绪;要沟通实情,依法说情,用以法、以理的方法来解释,确保依法、有序办理信访,逐步形成热情接访、积极疏导、依法受理的工作关系。
     二要处理好转办、交办与督办的关系。要准确把握人大信访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对不属于人大机关直接受理范围的信访件直转有权部门办理;对属于人大机关直接受理范围的信访件直接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直接受理范围和列为重要的信访件按规定时间进行督办。要将人大信访在转办、交办环节全部纳入“一府两院”的大信访格局,督办环节直接体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逐步形成“一府两院”执行与人大监督的工作关系。
二、 坚持提前介入,加强日常监督,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量。
重心前移,争取主动。亡羊补牢,不如防患于未然。要及时调整工作策略,将信访工作重心前移,一是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与调处信访问题中的作用;二要定期深入基层进行摸排调研,主动下访,及时了解信访信息动态,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找出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三要结合各级人大开展的“涉法涉诉活动年”等专项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要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让当事群众明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不能因为自己的涉法涉诉问题一时得不到解决,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结果就越级上访,从而把群众引导到依法解决自身涉法涉诉问题及依法逐级信访的渠道。四要加强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加强《信访条例》法规执行情况和法检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五要加大问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法院在案件的侦查、审判、执行整个过程的执法公正性、公平性、严肃性进行监督的作用。对于那些徇私枉法、以权代法、以罚代法、以权谋私、包庇犯罪等职务违法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 强化信访制度建设,构建协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作为权力机关和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机关,人大的职责是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依照法律和政策推动各部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按照规定人大不能直接去处理具体问题。因此,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建立一整套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依靠制度去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应探索建立以下制度:一是建立常委会主任会议定期听取“一府两院”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制度。二是建立常委会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建立常委会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关于落实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汇报制度。四是建立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对口联系部门信访排查、预测防范督查制度。五是建立逾期未报信访案件通报制度,等等。通过建立一系列信访工作制度,使人大信访工作在实际操作中有抓手,有平台。同时,针对当前人大信访中越级访、重复访较多、一般性转办案件办理效果不理想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加大信访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力度,通过采取直接到基层抽查、现场督办等方式,积极推进各类信访问题的解决。(桐城市人大办公室 汪晓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