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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宜宏调研新《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3-11-05     阅读次数:

10月22日、2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宜宏同志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分别到宿松县、宜秀区和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就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到宿松县检察院、宿松县看守所、市公安局刑事支队、技侦支队和宜秀区公安局,实地查看了办案设施设备建设情况,查阅了宜秀区公安局有关案件案卷,分别召开了有关科室、庭、队等负责同志参加的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及宿松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宜秀区公安局的汇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军陪同了调研。
檀宜宏指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人权保障,更加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和监督意识,体现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进步,将更有力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全市各司法机关要继续加强这部法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意识,主动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办案设施、装备配套更新,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以促进新刑事诉讼法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郑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