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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

关于我市市属高校教育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4-06-04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4年5月28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深入了解我市市属高校教育发展情况,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四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康正和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市属高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南亭、程学东,秘书长李晨参加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了四次市属高校座谈会,实地察看了四所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等情况,对四所高校的教育发展情况有了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属高校教育发展现状
前,我市市属四所高校共有教职工1132人,其中在编871人,非在编261人。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173人。在校生总数23200余人。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初等教育专业被列为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该校已确定2015年搬迁新址,办学规模将成为我省一流的高职院校。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戏曲剧种命名的艺术类高职院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和“京剧梅派人才传承基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43年,是安徽省最早开办的公立医学教育学校。该校招生和就业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招生就业“产销两旺”。安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丰硕,先后有8项国家级项目、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0多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获得立项,获得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三等奖13项,在省内同类院校中位居前列,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总体看来,我市的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高校规模在不断扩大,办学条件在不断改善,教学质量在稳步提升,办学特色日益明显,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不断增强。
二、市属高校教育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高等教育法》的宣传和学习不够深入。从调研中可以看出,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以及高校自身对《高等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和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对如何依法治校、依法办学,抓好高等教育工作没有引起应有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制定高等教育政策规定方面与现行的法律有冲突,导致法律赋予的高校办学自主权难以落实。

2、教师编制短缺,师资力量不足。高职高专教师队伍数量不足,青年教师教学经验和实践能力欠缺,高校用人机制不尽合理。如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生师比为30∶1,与教育部规定的16∶1的生师比有很大差距。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的黄梅戏表演等专业,大多需要教师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示范和指导,生师比要求高,仅该专业就缺教师20人,严重影响着学院的日常管理和教学工作。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类在职教师严重不足只有靠外聘和内聘。学校用人自主权受到限制,不能及时引进急需、适用人才,是造成师资总量不足的原因之一;而各所高校新增师资门槛高,大量人才难以进入则是师资力量不足的原因之二。
    3、高等教育投入严重不足,债务沉重,高校发展举步维艰。我市市属高校办学经费来源有限,一直处于一边搞建设一边抓办学的状况。一方面建设高校的巨额债务需要还本付息,特别是近几来,由于扩招和评估的需要,高校新增贷款增长快速。截至2013年6月,审计部门认定的市属四所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债务51431.65万元。市区三所高校还因承担民生工程公租房项目建设形成资金缺口15240.64万元。负债运行对高校日常的教学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影响,部分高校不得不一再减少用于学校日常的教学、管理、科研的各项费用开支,来支付债务利息。甚至高校在公租房和教职工住房建设中,向教职工借资付息来缓解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学校扩招,教学达标评估和正常运转资金缺口较大。仅落实省政府部署的“空调进高校”工程,供电线路改造和空调购置资金初步测算需5333.44万元。职院、戏院的达标验收,医专校园的功能完善都迫切需要资金投入。

4、高校与地方合作的“互动”机制能力不强。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应用型大学的重要职能,也是大学得以持续发展、提高竞争力的主要发展方向。市属高校,由于发展历史短、办学特色尚未形成、缺乏与社会合作的机制与平台。高校学科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联系不紧密,主动融入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地方对高校学科建设指导性不够,合作热情不足,未能有效发挥地方高校作用;高校学科建设服务地方的“互动”机制尚未形成,合作潜力开发不足。
三、加快市属高校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一个城市的内涵能体现出教育的发展程度,而一个城市的发展更离不开教育的支撑。我市市属四所高校升格前都是各具特色的中等专科学校,为我市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这四所高校升格成功来之不易,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人才智力库。我们要倍加珍惜,倍加呵护,要举全市之力将四所高校办得越来越好,使之与我市经济、科技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相协调,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相协调。
1、要加大对《高等教育法》的学习宣传,提高执法的自觉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等教育法》的学习和宣传,不仅要向全社会加大宣传力度,还要抓好自身的学习,真正认识到贯彻实施好《高等教育法》的重大意义和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要在用人机制上给予政策支持,加强市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高教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市高等教育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指导职能,完善市高教办工作职能,充实配强人员力量;要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为提高市属高校对地方经济服务能力,实现地方经济的发展与高等教育发展的良性互动;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高校适当的用人自主权。
3、要优化高等教育办学的政策环境,加大高校发展的投入。要以加大投入作为解决高校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十届第8期《会议纪要》关于化解市属高校基建债务的决定。针对目前存在的市属高校发展升格所需的基础建设、教学设备及“空调进高校”等省定项目工程的“计划安排”和“经费来源”脱节的问题,应加强对高校基础建设的统筹规划,落实好资金来源,使高校不至于处于“等米下锅”的尴尬处境。对民生项目公租房资金缺口等问题要以市场为主体,从政策上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4、政府要加强对高校的管理工作。一是政府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招生规模,不能盲目扩张,导致教学质量下滑。二是要对高校加强考核,考核高校毕业生的“成材率”和“就业率”。把政府的扶持与高校毕业生的“成材率”和“就业率”挂钩,不断推进高校办学质量,真正把政府的有效管理与高校自主办学统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