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枞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枞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县人大代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在改进人大机关工作作风的同时,不断提高服务代表履职的能力,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方案》规定,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303名县人大代表“结对子”,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5个工作组,分别由常委会负责同志带队,每个工作组联系4—5个乡镇,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0—12名县人大代表,通过采取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电话联系等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每年联系每名县人大代表不得少于一次次数。
《方案》还明确了5项联系代表的主要内容:一是听取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了解代表闭会期间参加活动情况,了解代表工作、学习、生活、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了解代表述职活动开展以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三是听取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落实的意见;四是其他需要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的问题。
此外,《方案》走访代表提出了具体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深入基层,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耐心解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并随时记录了解情况。各走访组应指定专人整理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各走访组在走访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改进工作作风,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枞阳县人大办公室陈来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