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21 10:25 | 访问次数:

 

——2015年1月20日在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小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二○一四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都实现了新的发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4376件,较2013年增长19.5%,审(执)结案件42895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91 %。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447件,审(执)结案件6154件。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安庆建设
坚持以维护稳定为基本任务。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创建,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21件,判处罪犯2397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稳定。
严厉惩处危害社会稳定犯罪。坚决依法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共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放火、投毒、绑架、强奸、拐卖妇女儿童、重大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14件,判处罪犯13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罪犯116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深入开展毒品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毒品犯罪审判力度和财产刑执行力度,坚决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态势,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6件,执行已判决毒品犯罪案件财产刑500余万元。
依法惩处经济领域犯罪。加大对经济领域内危害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涉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审理经济领域犯罪113件,判处131人,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余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增强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感;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村农业生产经营。依法打击贷款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以及电信诈骗等犯罪,保障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犯罪,促进良好经济发展秩序的形成。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惩治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加大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量刑,加大财产刑的处罚力度,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82件,判处罪犯101人。其中包括原安徽广电集团副总经理胡传道等一批大要案。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预防受贿犯罪和各类渎职犯罪,共审结行贿案件14件,判决15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刑事审判功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与管教机关、社区矫正组织等的协调和配合,参与延伸帮教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不断推进未成年审判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执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14年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59人,其中适用缓刑53人。抓好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机制;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与媒体联办法制栏目等,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与市电视台联办法制专题栏目《周末说法》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二、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全力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
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工作重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共审结商事案件9102件,诉讼标的额49.7亿元。
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合同、保险、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482件。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股权保护,审结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诉讼案件54件。制裁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保护创新成果,促进品牌经济发展,审结商标侵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9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商事审判服务经济发展新规律,制定《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实施意见》,落实20条举措,认真审理“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纠纷,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提出服务经济发展的司法建议42条。
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秩序。坚持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理念,一体对待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产权和利益,注重通过规则治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对守法守约者诚信行为的保护,加大对违法违约行为的制裁与惩罚,维护和弘扬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8387件。
三、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标。突出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及时调处民事纠纷。依法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860件。其中,审结各类涉及人身损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案件5424件,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继承等纠纷5989件,增进家庭关系和谐;审结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宅基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1327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面对我市民间借贷纠纷高发态势,认真调查研究,主动加强司法应对,及时向党委报告和向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制定《关于依法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若干意见》,注重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依法制裁高利贷等不法行为,全年共受理一审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220件,诉讼标的额44.6亿元。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审结土地、房产、城建、工商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683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支持改善环境、发展经济。针对涉及民生、争议多发、矛盾突出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房产登记、工伤认定等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协调撤诉结案252件,撤诉率为37%。加强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裁定准予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63件。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配合政府,推进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较2013年上升26%。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843件,较去年增长22.6 %,执结8633 件,实际执结率87.71%,执行到位标的额25.6亿元。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②活动,纳入专项集中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全部执结到位。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关联案件指定同一法院集中协调执行,提高执行的效率和实效。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清理一批涉及民生的积案和金融债权案件,解决消极执行、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等执行领域的突出问题。建成与金融机构等协助执行部门“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③,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整合执行资源,提高执行效率,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案件3721件,查询到资金一亿四千万元。用好用足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综合运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直至刑事处罚等措施,集中打击、制裁拒执行为。全市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974人次,司法拘留133人。
四、立足司法为民,着力彰显司法服务功能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更好地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优化便民诉讼机制。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全面整合优化诉讼服务功能,认真做好立案登记、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材料接转、诉讼费缴退、案件流程查询、信访接待等各方面的工作,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和“全方位”的诉讼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拓展司法为民新领域、新渠道,大力推行电子送达、视频调解、网上查询等工作。建立预约开庭、巡回审判、错时办案、假日法庭等工作机制,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全市法院出台便民利民举措140条,巡回审判案件545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及时有效落实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案件的困难受害人以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共为691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2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38.5万元。
坚持快捷高效办案。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督促程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等制度优势,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53.25%。积极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建立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依法支持和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诉调对接机制建设。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具体意见》。一年来,指导或联合各类调解组织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366件,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541件,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64.34%。
依法解决涉诉信访群众诉求。强化群众观念,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探索“诉访分离”和案件终结机制,畅通“入口”、疏通“出口”,推动第三方参与化解信访案件。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网上申诉信访和远程视频接访,畅通和拓宽涉诉信访渠道。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34件,化解率同比上升23%。加强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审结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24件。
五、坚持公正公开,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公正为司法生命线。让公正司法贯穿司法活动始终,始终坚持严格司法,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加强司法民主,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严格司法,实现司法公正。严格依法办案,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坚决守住法律底线。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严把事实证据审查关,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确保死刑案件“零差错”。牢固树立庭审中心理念,把庭审作为案件审判的核心,进一步提高庭审的质量和水平,真正做到事实调查在法庭、证据展示在法庭、控诉辩护在法庭、裁判说理在法庭,确保司法公开、公正。
强化审判管理,力促审判质效提高。继续深入推进审判管理“三化”年活动④,不断规范审判流程管理、调整配置审判资源、评估案件质效指标,使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在有效管控中运行。建立全市法院审判管理调度会机制,定期通报审判质效情况,部署改进举措。建立审委会委员“庭审亲历”制度,倡导院长办案,积极探索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及参与案件审理的工作机制,发挥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作用。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参与审理案件178件,院领导参与审理案件49件。开展“四类案件”评查⑤,查找执法办案工作中的“短板”,着力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深化司法公开,满足群众知情权。加快建设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12月底已建成投入使用,案件当事人凭查询码即可通过互联网查询和了解案件信息。制定《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办法》,全面落实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公布。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上网向社会公示,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一律公开开庭审理。认真组织开展“双千、三百”活动,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邀请公众旁听案件、开展庭审直播,让社会公众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立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审判信息。一年来,全市法院在互联网公布17542份裁判文书;300余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000余名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司法;网络庭审直播217场次,召开15场新闻发布会,举行35场“法院开放日”活动。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实现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常态化。
扩大司法民主,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司法。大力推进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不断创新、完善各项机制,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和管理,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作用,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和监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全市人民陪审员由去年的159名增加到580名,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9455件,一审陪审率90.77%。
六、加强自身建设,有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
坚持以自身建设为法院工作永恒主题。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全面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组织开展“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精品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加大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1100余人次。全市法院共有51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聚焦“四风”查摆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工作机制,在司法领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从严治党、管党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法院内部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指导和监督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协助争取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两庭”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36个人民法庭按照规范化法庭建设要求完成新建或改建。迎江、大观、宿松等法院新审判法庭建设已接近完成,桐城、岳西、太湖等法院审判法庭建设也正在进行。
加强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院,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大力实施“天平工程”,建成连接省高院、市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法院专网,打造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数字化法院”。建成29个科技法庭,推行科技化、数字化庭审,对审判执行工作进行动态监控、数字化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推行网上办公办案,加强司法辅助事务管理和法院队伍管理,实现法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
七、增强宪法意识,不断完善接受监督机制
增强宪法意识,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理。坚决贯彻人大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和执法检查,及时整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结对联络,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和集中走访活动,全年邀请各级代表委员旁听庭审295次,邀请代表委员看法院267人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加强对法院工作参与、监督和支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办理工作,归口管理、统一交办、及时反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立足审判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措施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案件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处理新类型及复杂疑难案件的水平不高;个别法官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四是法院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较为普遍,人才流失的问题比较突出,法院工作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一五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总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强化审判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加强三个强市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公正司法,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严格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履行好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化解矛盾等审判职能,努力做到每一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公正、审判程序合法、裁判文书规范、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作用,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法治安庆建设。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安庆建设,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司法为民,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打造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继续抓好“执行难”专项治理,全力建成执行指挥中心,进一步拓展网络司法查控的领域,扩大查控范围。
四是推进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继续抓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规范审判权的运行。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和新媒体技术,搭建起集权威发布、业务查询办理、庭审直播、民意沟通等为一体的司法公开新媒体展示平台。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重点完成好市中院、迎江区和怀宁县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向市委、市人大报告,积极争取市政府和市政协支持,做好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稳步实施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六是坚持不懈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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