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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第2期

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二○一二年第七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11-06     阅读次数:
宜政督〔2013〕33号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的报告》,并以二○一二年第七号《审议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切实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问题。
一是贯彻政策资金方面。认真执行2011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市委11号文件要求,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2%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据统计,2012年,全市共提取13091万元,其中市本级提取7857万元。市县两级均设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按照市级“每亩不少于2元”、县级“每亩不少于10元”的标准设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并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2012年年底市财政局会同市水利局联合出台了市本级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资金使用范围、管理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保证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提取、使用。 
二是资金整合方面。多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平整、扶贫等涉农资金的整合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路子,但和全省的形势一样,由于资金、项目来源在省直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的整合力度缺乏抓手。目前我市各地积极探索,相继成立“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对各级各部门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依据规划进行审批,对整合资金起到了很大作用。在即将开展的全市第二届“皖江杯”、“振风杯”竞赛评比中,市农建指挥部将对各地发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作用、有效整合资金情况,进行测评,进一步发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 在有效整合资金方面的作用。
三是吸引社会资金方面。吸引社会资金的重点在县、在乡镇,这些年,各地均在社会筹资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例如通过承包水面、租赁小微型水利设施,筹集农建资金;通过土地流转,筹集农建资金;通过乡村与所在企联动改善水环境,吸纳企业资金;特别是望江县农民自发通过舞龙灯、办社戏,筹集资金全部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做法,被省水利厅称之为“望江经验”。市政府和市农建指挥部,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简报、消息,把各地的成功经验规范推广,激发了各地吸引社会资金的创造性。
四是市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方面。目前,市水利、财政部门正在研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市水利局正在组织编制《安庆三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预计三月份将编制完成,届时,市水利局将以此为基础整合各项资金,以提高三区农建水平。
二、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农田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以及省农建指挥部的要求,2012年底将全面完成乡镇水利站新建或恢复。通过三年来的努力,目前全市各地均按照乡镇或流域完成了水利站体系建设,有的已经上收县水利局直接管理,有的落在乡镇管理,各地水利站人员、经费基本上得到了落实。
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市各地正在进一步完善村级水管员体系,有的地方已经建立。工程理事会、农民用水协会是村民自建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发挥其作用,是保障工程资金、管理安全的有效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强化督促,要求各地把有益于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建设起来、规范起来。
三、关于切实重视农田利项水目设计和申报的问题。
目前,各县(市)均编制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市水利等部门将紧紧把握国家水利投资的方向,积极做好项目争取工作,争取省级以上资金更大的份额。
由于农田水利建设以县级为单元,且均为小项目,打破县域界限,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市水利局正在编制三区农建规划,其指导思想就是把三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一个整体,实现连片整治、分类实施,我们将在三区建设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打破县区界限,促进县区农建同步发展。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