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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太湖县人大履职测评工作“下真功”

发布时间:2015-05-28     阅读次数:

    如何加强任后监督工作,科学解决“重任轻督”、“一任了之”的难题,推动和促进被任命人员“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是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一直认真思索的一项重要课题。
    从2013年开始,该县人大常委会在任后监督上狠下功夫,连续三年对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两院”副职年度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履职评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评议准备阶段,办公室专门印发通知,就履职报告撰写提出明确要求。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首次创新组织全体代表推选履职评议的重点评议对象。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今年确定县发改委、农委、住建局、计生委主要负责同志和法院检察院各一名副职为履职评议重点评议对象。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认真阅审履职报告后,深入六位重点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调研。调研组召开了履职人员所在单位班子成员、机关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了履职人员的履职报告,并组织职工对履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随后,通过个别座谈、查阅资料、走访相关人员、听取有关部门评价意见等多种形式,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履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为开展评议阶段,在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重点评议和统一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侧重对重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进行点评,既实事求是总结了工作成绩,又不遮不掩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评议发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部履职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信任票表决,并现场公布票决结果。
    第三阶段为督促整改阶段,该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履职人员认真梳理吸纳评议意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点评议对象要对常委会会议的评议意见进行分类归纳,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措施扎实整改,于6月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现阶段,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正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达到履职评议工作的最终目标。(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