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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关于许可市公安局对市人大代表胡其飞采取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08-28     阅读次数:
(2015年8月26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呈请许可对胡其飞采取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报告》,经主任会议研究,许可市公安局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确认许可市公安局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胡其飞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根据《代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鉴于胡其飞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暂时停止其执行市人大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