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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行

2015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总结

发布时间:2015-12-30     阅读次数:

  为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工作方案》部署安排,2015年5月至12月,我市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牵头,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媒体参与、社会参与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成立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领导小组。5月19日,举行2015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启动仪式,强化责任,细化任务;制定出台《安庆市2015年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强化措施。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统一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

  (二)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市食安办联合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联合市公安局、盐务局部署加强食盐监管工作。市农委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自查活动,突出“宣传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以宣传促提升,以整治促监管,推进基层农产品监管体系及能力建设。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部署开展了小作坊、小餐饮的整顿规范工作,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监管整治力度,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市、县两级人大相关工作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微视、手机报等新媒体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联合市食安委,结合全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宣传专栏、展板,开展专题咨询、现场服务、资料发放等活动;结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开展专题辅导讲座等活动。一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大大增强了广大市民关心食品安全的意识,提高了公众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在全社会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取得的成效

  2015年,安庆市食品安全江淮行活动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呈现出稳定向好的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在当地人大的监督指导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深入监管部门和现场调研指导。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部署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分解具体。各地乡镇(街道)按要求配备食品药品安全“四员”,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教育培训基本实现常态化,监管触角得到进一步延伸。

  (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召开推进会,制定《安庆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对小作坊的对象界定、必备条件、登记管理、日常监管等做了明确规定。全市共清理排查食品加工小作坊1701户,已办理开业登记证明639户,已建立监管档案的921户。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监管,以迎江区红旗菜市场为现场召开规范化管理推进会,全市试点建立18家规范化菜市场。积极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创新小餐饮安全管理机制,出台《安庆市小微餐饮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小微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召开小餐饮整规现场推进会,持证小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和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全市已建成示范街11条、示范店1167家,规范整治工作正按时按质有序推进。积极推进国家、省、市部署的食用植物油、酒类、肉及肉制品等重点品种,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两超一非”、虚假宣传等重点问题的治理整顿。开展安全安庆提升年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行动,列明整治清单54家,销号整改落实。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及信用档案,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黑名单”管理等诚信管理制度,惩戒失信行为。

  (三)食品药品监管能力稳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意识日益增强,按时按质完成国抽、省抽任务并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针对性地监督抽验,市本级组织完成食品抽验863批次、药械抽验1449批次。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及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成功举办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观摩会,着力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市本级办结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57起,无一例行政复议被改变和败诉行为。加强行刑衔接,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起,加大食品药品案件查处中的司法提前介入力度,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12331投诉举报平台运行管理日趋完善,投诉举报渠道畅通,符合奖励条件的及时给予奖励。

  三、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得到优化整合,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无缝对接”,监管盲区基本消除,从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到流通消费全过程的最严格监管制度基本建立,但在实际监管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食品安全法》配套法律法规滞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迟迟未出台,具体监管执法 “无法可依”,对相应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造成较大影响。虽然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一些管理措施,但这些管理措施无法代替法律法规,规范性、约束性明显不足,监管效力有限。

  (二)基层监管网络体系建设不到位。各地均建立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但“四员”均为兼职,待遇未予落实,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保障。大多县(区) “四员”网络流于形式,未能真正承担起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基层监管派出机构未能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且监管人员数量少,难以承担日益增重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三)基层执法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各地基层食品安全基本实施网格化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由基层监管派出机构履行辖区监管职责,但由于监管人员少,年龄老化,能力较弱,想干不会干,在岗不在行;执法经费紧缺,装备配备不足;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缺位,执法手段单一等诸多原因,执法监管整体状态仍属低水平运行,目前尚未对基层食品安全实施有效监管。

  五、下一步打算

  我们将根据省人大的工作部署,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履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协调配合,继续推动监管职能和业务深度融合,确保食品监管工作在资源整合中得到加强。继续深入推进各项规范管理和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大整顿力度,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二)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积极开发案源的广度和深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防止一罚了事、以罚代管等轻罚慢处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培训和社会监督。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培训力度,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安全放心的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和12331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对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办的综合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地区间沟通、协作和配合,发挥整体优势;以目标考核为抓手,强化督促检查,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