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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清赴潜山县开展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6-04-22     阅读次数:
 
 
4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方一清率队到潜山县,就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晓辉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召开了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编办、财政局负责同志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该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以及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提纲,提出意见和建议。
方一清指出,开展地方组织法和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是根据省人大的统一部署,对于贯彻落实中发18号文件、省委12号文件、市委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具有重要推进作用和现实意义。潜山县牢固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贯彻实事求是,重视地方组织法、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及有关文件的执行和落实,积极推进县、乡两级人大建设,人大各项工作富有成效,有些工作具有创新。方一清要求,潜山县要进一步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落实,推动人大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同时围绕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检查组也将认真吸纳研究。(黄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