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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将省道228安庆至枞阳改建工程项目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6-16     阅读次数:

 2016615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议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省道228安庆至枞阳改建工程项目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省道228安庆至枞阳改建工程项目还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事项的议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局必须加强项目建设与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和偿还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此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