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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档案法》法制讲座

发布时间:2016-08-18     阅读次数: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档案法》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康正和,副主任李玉萍、檀宜宏、刘飞跃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方一清出席。

  讲座中,来自市档案局的专家应邀作了题为《档案、档案工作和依法治档》的法制讲座,分别从什么是档案、档案工作本质、地位、内容、由浅入深对档案法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档案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建议。讲座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档案法条款讲解,同时还有档案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实例,通俗易懂。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它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档案工作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的档案工作走上了“以法治档”的轨道。(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