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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动态

宜秀区人大开展“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29     阅读次数:

 

 

8月25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区检察院隆重召开,会议对区政府组成部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共37名同志的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评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贤华,副主任张造林、王琼、何平、陈富斌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娄雪松,区委副书记张卫出席会议并分别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程贤华主任主持。  
会上,区工信委、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建局、水利局、文化委、安监局等8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口头述职,汇报了届内任职以来的履职情况,并现场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
    娄雪松充分肯定了这次述职取得的成效。他指出,述职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形式,述职部门态度很端正、报告内容较详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点评中肯、点穴精准、点明方向。他要求,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要全面完成今年人代会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要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评议意见要限时办结;要强化代表建议办理,丰富办理形式,突出办理效果;要谋划召开人大与政府间的联席会议,为宜秀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
娄雪松还就推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深刻阐述。
    他强调,要坚持“人大制度”与“法治理念”相统一。地方人大是地方权力机关,是尊崇宪法、坚持制度、推进法治的一线;是恪守信念、坚持真理、不负重托的舞台;是依法监督、坚持原则、代表民意的殿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三个意识”。一要强化人大意识。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它产生、受它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法定义务和内在要求。二要强化法治意识。要善于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理念来处理和解决问题,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三要强化责任意识。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政府的职责是对人民负责,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我们必须牢记使命、牢记重托、牢记责任。

    要坚持“监督有效”与“支持有力”相统一人大的监督权,源于宪法、地方组织法和监督法,权力授予有制,行使有规,运转有序,才能达到监督有效。近几年来,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突出重点、突出民生、突出过程、突出开放性,善抓热点、盲点、难点、落点,发声有底气,行动有硬气,监督工作务实高效。人大和政府在宗旨、目标、方向、步调上是一致的,作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乐于接受监督,勇于面对监督,切实做到融心于法、潜心于政、精心于业、真心于民。

    要坚持“代表之声”与“群众之意”相统一。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准确理解“人大代表”四个字的深刻含义。“人”,就是要做认真的人,只有认真履行了职责,才能得到人大的认可、代表的认可、群众的认可、组织的认可;就是要做懂得感恩的人,感恩不仅是处世的哲学、生活的态度,更是人生的智慧,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感恩组织、感恩父母、感恩家庭,感恩宜秀这个大集体;就是要做有书卷气的人,有书卷气的人,“才华馥比仙,气质美如兰”。“大”,就是要讲大义、顾大局、识大体。“代”,就是要敢为民代言,乐为民代劳。“表”,就是要表里如一,表率示范。
 
张卫在讲话中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人大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其监督权的生动实践。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要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张卫强调,区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强化党性观念始终坚持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保证人大工作与党委部署同频共振,保证党委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增强大局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突出发展第一要务,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做到把握分寸不越位、履行职责不缺位、找准位置不错位,使人大的各项工作与区委一个调,与全局工作一盘棋,与“一府两院”一台戏。三是增强创新意识,提升监督实效积极探索述职、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形式,对监督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进行深入研究,善于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坚持跟踪问效常抓不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区人民法院院长丁文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庆健、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吴传斗、大龙山林场负责人董泽政,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朱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