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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安庆同安城镇化三号基金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9-02     阅读次数:
(2016年9月1日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安庆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安庆同安城镇化三号基金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设立安庆同安城镇化三号基金的议案》。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局必须加强对该基金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督促市城投公司落实偿债责任,严控偿债风险,严禁资金挪作他用。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此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