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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14     阅读次数:

 

9月14日,宿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就《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县林业局、有关乡镇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认为,我县是湿地大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湿地保护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湿地保护管理;积极争取项目扶持,加大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湿地保护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科研监测,提高湿地保护能力建设。但也存在着湿地保护氛围不够浓厚,湿地资源受到破坏,权属不清,保护管理力量薄弱、部分协作配合不够、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调研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湿地知识、重要性,宣传《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参与湿地保护;要完善湿地保护规划,尽快划定生态红线,确保湿地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要强化湿地保护,依法依规打击占用、围垦等破坏湿地的行为;要加大投入,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成效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要将湿地保护与经济、旅游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大《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整合职能,健全湿地保护专业机构、充实力量,可以按照条例规定采取委托授权的方式实施集中执法。(彭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