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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要闻

贯彻实施《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 推进依法治市

发布时间:2016-09-29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康正和

 

  《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已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5月27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有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法规,将开启我市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一、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

  菱湖风景区是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的结合体,是人民生活、休闲、文化娱乐的重要场所。通过立法对菱湖风景区进行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制定并实施好《条例》将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丰富群众生活、推进依法治市发挥着积极作用。

  制定菱湖风景区条例,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菱湖风景区位于安庆市中心,是安庆市的生态“绿洲”。制定《安庆市菱湖风景区条例》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深刻认识并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走绿色发展之路的具体体现。

  制定菱湖风景区条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安庆是滨江古城,人文荟萃,风光秀丽;位于市中心的菱湖风景区更是历史悠久,区位优越,功能凸显。随着城市扩容,菱湖风景区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俱增,整治和规范风景区环境既是文明建设的内容,也是生态建设的举措。关于菱湖风景区水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自2010年就跟踪督办相关议案,前后历时5年之久。《条例》制定过程中,更是严格秉承“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进一步对风景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及保护等进行明确、规范和约束,通过立法对风景区的资源及环境予以保障。

  制定菱湖风景区条例,是市人大积极履行立法权的具体成果。2015年5月21日,安庆获批成为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为积极稳妥行使好立法权,市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强化立法能力、制定立法规划、完善立法制度及加强立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打牢立法基础。在《条例》制定过程中,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汇集民智民意,形成合力,圆满完成了首部立法的制定任务。

  二、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立足安庆实际,将我市在菱湖风景区管理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规规定,是一部具有地方特色,力求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

  一是体现了立法的前瞻性。《条例》制定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安庆发展趋势,顺应时代潮流,通过立法引领建设发展。从空间上来讲,将菱湖风景区建设和保护的范围由原有的4个湖区(菱湖、莲湖、东大湖、西小湖)计4.496平方公里扩大至毗邻的康熙河和秦潭湖水系,总规划面积达8.5平方公里,涉及六湖一河,所辖面积扩大;从时间跨度上来说,既有已建成的公园和景区,也有正在建设的景观带,还有规划待建的秦潭湖景区。通过制定《条例》,把立法与推动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动城市建设与管理。

  二是强化了地方法规权威。风景区的管理涉及相关保护性法律法规比较多,针对菱湖风景区的特点和特色,《条例》都作了具体的细化和规范,既体现了对政府主管部门依法授权,又体现了严格规范和约束。在法律责任方面,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原则下,采取确定数额的处罚设置,既有利于防止执法的随意性,增强了可操作性,又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法规的权威。

  三是秉承了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条例》中既有对行政主体的约束,又有对市民文明行为的引导;既有对现有管理措施的总结提升,也明确对将来景区管理、规划、建设行为的规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努力增强适用性。

  三、全面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

  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是全市各级人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使《条例》顺利施行。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条例》的内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条例》,让市民了解基本内容,领会主要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增强保护的自觉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以人为本的观念和意识,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学习和宣传。相关主管部门要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都能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做到解释法规准确无误、执行法规坚定不移、宣传法规丰富生动。新闻媒体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配合,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通过上下联动,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风景区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大协调配合力度,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风景区的管理包含规划、交通、环保、治安及城市管理各个方面,涉及范围广、关联度大,组织协调工作任务重,需要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协作。因此,要按照“保护是核心、管理是关键、执法是保障”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当前,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条例》的配套制度和政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执法体系等等,使《条例》的一些原则规定具体化,推动风景区依法管理。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条例》规定落到实处。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宪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和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条例》赋予的权力与义务,切实把《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把菱湖风景区打造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助推器、民生改善的着力点、提升城市品质的突破口,为建设绿色安庆和生态安庆,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做出新的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