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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期预定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市人大代表汪和中、陈静、陈为德、余晓八、沈升友列席会议。
请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安庆经开区主要负责同志和两名分管负责同志;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一名分管税收征管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各一名分管产业发展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1、请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抓紧准备各项会议材料。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见附件)。提请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印制110份,人事任免案印制70份,于8月18日(星期五)16时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2、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除出国或因病外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8月16日(星期三)11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参会人员须按要求出席和列席会议,市人大办公室将向相关单位通报会议出勤情况。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