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湖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分别到安徽玖玖花海公司、太湖县界址家庭农场、太湖县上罗湾红心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江塘乡、城西乡和县农委、财政局等单位和企业听取汇报并进行座谈讨论。
通过调研和考察学习,了解到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工作,不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的扶持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
针对目前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存在着“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管理服务水平较低、主体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调研组认为县政府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此项工作。一是优化政策促发展。县政府要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搭建土地流转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要加大财政扶持、信贷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探索设立农业担保公司。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设立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二是培育主体创品牌。要以抓工业的理念来抓农业,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规划。倡导讲诚信、重管理的农业企业家精神,切实提高其管理服务水平。重点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叫得响的特色农业品牌。推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优势联合;三是多措并举强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强化对接互动,增加合力。要着力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作。实施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立补助经费与服务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余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