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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8:30,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会期预定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会议议程

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6、听取(书面)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7、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8、审议《安庆市天柱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9、审议通过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10、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两名分管负责同志,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一名分管联系环保工作(企业排污、工地扬尘、渣土车管理)的负责同志,潜山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各一名分管联系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派三名工作人员参加分组会议并记录审议发言。

三、有关事项

1、请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抓紧准备各项会议材料。提请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见附件)。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工作报告印制90份,于12月27日(星期三)11时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2、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一律不得请假。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2月26日(星期二)16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参会人员须按要求出席和列席会议,市人大办公室将向相关单位通报会议出勤情况。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市管理局;潜山县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工商质监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旅游局、市法制办、天柱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各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