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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和举办法制讲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6     阅读次数: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和举办法制讲座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8年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3:00,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讲座,会期半天。10月21日(星期天)上午8:30,在市人大机关二楼会议室,举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制讲座

1、时间和内容:10月19日下午3:00,邀请省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曹树清作《中小企业促进法》讲座。

2、参加人员:(1)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副秘书长、各委室主任;(2)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和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辖三区经信委干部职工(由各区人大办公室负责通知);(3)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1、议程和日程: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区宜居工程、畅通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18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相关决议;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安庆市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报告,表决《安庆市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安庆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修订和完善《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暂行办法》《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安庆市实施宣誓制度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同市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的报告,表决有关办法。

建议日程见附件1。

2、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和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全程列席会议。

请市人大代表马静、王小顺、韦国   、陈柏林、丁伯庆全程列席会议(详见附件2,由怀宁县人大、迎江区人大和大观区人大负责通知)。

请市住建委、市重大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并另派两名分管负责同志列席下午的分组会议;请市城乡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局各一名分管联系宜居和畅通工程的负责同志,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各一名分管联系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各一名分管联系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立法)的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各一名分管联系全域旅游工作的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

三、有关事项

1.出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人员着装要求:男士着深色西服(内配浅色衬衫、打领带),深色长裤;女士着浅色有领有袖服装。

2.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庆人常办〔2016〕45号),印制130份,于10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时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3.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和法制讲座。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10月16日(星期二)16时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附:1、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建议日程

2列席第八次会议的代表名单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抄送:市住建委、市重大办、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重点工程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直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