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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阅读次数:

  

 

安庆市发电

 

发电单位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程春生

等级 明电    庆人常办明电〔2019〕12号     庆机    号

 
关于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安庆迎宾馆迎宾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1)人事任免;(2)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市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调研情况的报告;(4)审议《安庆市林长制条例(草案)》(一审);(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调研情况的报告;(6)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关于修订《安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办法(修订草案)》的报告;(8)表决《安庆市花亭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

二、出列席人员

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市政府市长或一位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同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科、处长,各工委办公室主任全程列席会议。

请5名市人大代表全程列席会议(详见附件,由太湖县和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请市经信局、市扶贫办、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并另外安排2名负责同志参加分组审议,听取意见。

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银行1名分管中小企业发展的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

请市水利局1名分管联系花凉亭水库管理工作的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

请太湖县政府及花凉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市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市花凉亭水库管理局、花凉亭电站各1名分管负责同志全程列席会议(由太湖县政府负责通知,并安排3名工作人员参加法规审议记录)。

三、有关事项

1.出列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人员着装要求:男士着浅色短袖衬衫、深色长裤;女士着浅色有领有袖服装。
2.请各相关部门单位抓紧准备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材料。提请会议审议的议案和工作报告格式按《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文件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庆人常办〔2016〕45号)要求,印制110份,于6月2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送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工作报告电子稿传至aqrdmsk@126.com。
3.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前协调安排好有关工作和活动,按时出席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国、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意并告知市人大办公室。请各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24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电话报告或传真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5346119;传真:5346119、5346112)。

届时请市直各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会议。

 

附件:列席第十四次会议的代表名单

 
 
 

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抄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银行;太湖县政府、市花凉亭灌区管理局、市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市直新闻单位。

 
 
附件:
 
列席第十四次会议的代表名单
 
朱礼华 太湖县康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孙华忠 电力公司太湖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室主任
苏彩虹 太湖县委办文印员
田元元 安徽联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世华 望江县农技推广中心植保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