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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9-07-01     阅读次数:

 

628日上午,太湖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王旺来、施爱枝、吴朝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命案,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我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战略部署,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财源建设,深化财税改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建议,要硬化预算约束,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要深化财政改革,切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强化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太湖县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采取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控增量、去存量,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好转。会议强调,为有效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宣传力度,二要着力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三要加强花亭湖、湖泊流域生态保护,四要开展以畜禽养殖为重点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五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六要强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

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政府办和人大常委会各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