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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执行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4     阅读次数:
各委室: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及“委室2011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请遵照执行。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
 
 
 
 
 
 
 
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年度
 
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强机关管理,促进效能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室(以下简称委室)。
二、考核机构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秘书长任组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承办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考核原则
公正公开,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综合评价。
四、考核目的
鼓励先进,提高效能,激发动力,促进工作。
五、考核内容
(一)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情况;
(二)职能要求应当完成的工作任务;
(三)自身建设。
六、考核办法
(一)自我评价
各委室根据通知要求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分标准》如实写出年度绩效考核自查总结,进行自评打分并附佐证材料,经本委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送交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委室送交的自评总结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然后确认分值。
(二)领导考核
由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和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委室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三)民主测评
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对各委室的工作成效、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目标绩效考核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委室综合得分=自我评价分值×60%+领导考核平均分值×20%+民主测评平均分值×20%
七、奖惩办法
(一)委室在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扣分:
1、在全市目标绩效考核中,受到市效能监察投诉受理中心有效投诉,被通报批评的,每起减2分;
2、委室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受到处分处罚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每起减2分;
3、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含1万元),每起减2分;
4、委室或委室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或机关管理制度,受到机关内部处理的,每起减2分;
5、对年度目标任务不能完成,按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给予减分。
(二)加分奖励
1、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分别予以加分:委室或委室工作人员受国家(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纪委)表彰的加8分;受省部级(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及国家部、委、办、局)表彰的加4分;受市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省人大各委室、省直厅局级单位及有关组委会)表彰的加2分,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党委及市直部、委、办、局表彰的加1分。
2、对宣传人大工作的稿件实行加分:
①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人大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加4分,通讯报道或信息每篇加1分;②在省部级新闻媒体上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完成任务的,超额一篇,理论研究文章每篇加2分,通讯报道或信息每篇加0.5分;③在安庆日报、《安庆人大》上发表宣传人大稿件完成任务的,超额一篇,理论文章每篇加0.5分,通讯报道或信息每篇加0.25分;④在安庆人大工作信息上完成撰稿任务的,超额一条加0.1分。同一篇稿件在多家新闻媒体上发表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能完成规定任务的,按委室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减去相应得分。
3、以上加分经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计入自评总分。
(三)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成绩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报告,然后在机关内部进行通报和公示。
八、考核纪律
在考核工作中,机关各委室及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1、积极主动配合机关委室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工作,按时提供自评总结及佐证材料。
2、严禁弄虚作假,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3、服从考核领导小组的评判,不得因考核等次评定闹情绪,影响工作。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办法
为规范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客观公正的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创先争优,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市人大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副秘书长担任,各委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人事科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综合评价。
四、考核方法
1、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在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集中进行。所有考核对象都要接受民主测评。参加考核人员对照民主测评表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打分。满分为100分,给考核对象打分少于60分的,要书面注明原因,不打分或打零分的,视为弃权,不计入累计计算平均值范围。
2、领导评价。
常委会领导及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分。由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及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取以上所有领导打分的平均分。
直接领导评分。由考核对象所在委室的主要负责人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由所在委室主要负责人评分。办公室各科科长、信访处副处长由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打分,各科副科长及工作人员由各科科长评分。
3、科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得分按不同权重计入总分,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分占50%,常委会领导及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分占30%,直接领导评分占20%。
综合得分=民主测评分值(平均分)×50%+常委会领导及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评分分值(平均分)×30%+直接领导评分分值×20%。
五、考核时间及程序
1、考核时间:次年第一季度进行。
2、考核步骤:按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的顺序进行。
3、汇总分值:对民主测评、领导评价两个方面的分值进行汇总,然后,按比例计算综合得分。
4、确定考核等次:根据综合得分,由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意见,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批准。
5、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考核等次的确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综合得分低于60分者为不称职,60分—79分为基本称职,80分以上为称职。公务员和工勤人员分别按综合得分各选前8名,提请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从中分别按参加考核人数的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工作人员(各取3名)。为综合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同一科(室、处)一般只能有1人被评为优秀等次。注意扩大表彰奖励励的覆盖范围,更好地调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奖惩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被评为优秀。
1、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个人责任,给机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含5000元);
4、全年病事假累计达30天、无故1次不参加机关组织的学习活动的;
5、受通报批评的;
6、工作消极,效率低下,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奖励
对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按《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实行奖励;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工勤人员,由机关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方案,由秘书长会议研究提出,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批准后实施。
八、考核纪律
1、各委室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协同机关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机关年度考核工作。
   2、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领导小组可以直接确定为
不称职。
 
 
财经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常委会年度
计划
分解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安排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1­—6月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初审意见
1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2
安排听取市政府关于运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新兴产业情况的汇报
10
(20分)
3
安排听取市发改委关于201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10
4
安排听取市商务局关于商务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
10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10分)
5
开展我市商务经济发展情况调研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2篇,少1篇减2分
6
开展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
5
26
7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9
召开工委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11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2分
12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条扣0.25分
13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4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5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6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7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预算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常委会年度
计划
分解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初审意见
1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2
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及201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初审意见
10
(30分)
3
安排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汇报
10
4
安排听取预算工委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初审方案的汇报及2011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并提出初审意见
10
5
报告关于2012年部门预算初审方案
10
26
6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召开工委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9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10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1分
11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条减0.25分
12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3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4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5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6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城建环资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常委会年度
计划
分解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听取和审议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2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20分)
2
听取中国电信股份公司安庆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庆分公司关于“数字安庆”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
20
听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10分)
3
开展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的调研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1篇,少1篇减2分。
开展安庆环保世纪行活动
5
26
4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5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6
召开工委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8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2分
9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条减0.25分
10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1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2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3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4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农业与农村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常委会年度
计划
分解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业综合开发情况的报告
2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15分)
2
听取市水利局关于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的汇报
5
3
听取市气象局关于汛期气象预测情况的汇报
5
4
听取市农委关于城区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的汇报
5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15分)
5
开展农村沼气建设情况的调研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1篇,少1篇减2分
6
开展城区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的调研
5
7
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情况的调研
5
26
8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9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召开工委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1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12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2分。
13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条减0.25分。
14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5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6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0.5分
17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8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内务司法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10分)
1
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30分)
2
听取市妇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10
3
安排听取市司法局关于全市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江报
10
4
安排听取市民政局关于全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
10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10分)
5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情况的调研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1篇,少1篇减2分
6
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
5
26
7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9
召开工委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11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2分
12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条减0.25分
13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4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5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6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6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教科文卫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安排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10分)
2
 
安排听取市卫生局关于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
 
10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20分)
3
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
10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2篇,少1篇减2分
4
开展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
10
26
5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6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召开工委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9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1分
10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条减0.25分
11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2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3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4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5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民宗侨外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20分)
2
安排听取市台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0
3
安排听取市外办关于我市外事工作情况的汇报
10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10分)
4
开展全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情况的调研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2篇,少1篇减2分
5
开展城市民族工作调研
5
26
6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召开工委全体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9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1篇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1篇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1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2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2条
4
少1条减1分
12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3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4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0.5分
15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6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人事代表选举工委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安排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2
安排听取审议人选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10
(20分)
3
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5
4
汇报关于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安排意见
5
5
听取人选工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
5
6
汇报关于省、市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活动安排意见
5
开展
执法
检查
调研
(10分)
7
督查代表活动室建设、举办代表学习培训班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1篇,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
5
26
9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召开工委会议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1
与省人大、县(市)区人大工作机构及市政府对口单位经常联系相互沟通信息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2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4篇
4
少1篇减1分
13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2篇
4
少1篇减0.5分
14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8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8条
4
少1 条减0.25分
15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6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7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8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9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
 
办公室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20分)
1
安排传达学习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提请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 
1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减去对应项目分
2
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办理情况的报告
10
(30分)
3
报告2011年常委会会议、活动计划安排草案
10
4
安排讨论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草案
10
5
听取办公室关于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领导联席会议建议安排意见的汇报
10
26
6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做好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全年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承办县(市)区人大工作座谈会会务工作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9
召开全市人大办公室主任会议
2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12篇
2
少1篇减0.25分
11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4篇,《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12条,向省人大网上报信息,全年被采用信息不少于12条
2
《安庆人大》少1篇减0.25分,信息少一条减0.1分
12
做好人事、工资调整、管理教育、医疗保健、退休社保、离退休老干部服务保障及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做好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3
加强机关后勤与车辆管理,认真做好接待工作
2
因机关后勤管理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车辆安全事故,扣2分
14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扣1分
15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及时办理,每件扣0.5分
24
16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0.5分
17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8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扣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扣0.25分
 
研究室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专题会议
(20分)
1
召开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
20
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文稿任务
(20分)
2
主编6期《安庆人大》,兼顾安庆人大网
15
少1期扣2分,安庆人大网网页内容更新不及时,扣2分
3
承担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并向常委会领导和有关方面提供信息资料
10
未按领导要求完成或提供信息不及时不得分
开展
专题调研
(10分)
4
开展人大工作及有关社会问题的专题研究 
5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提交调研报告2篇,少1篇减2分
5
参与其它重要调研活动
5
26
6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在《安庆日报》上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3篇
3
少1篇减1分
8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16篇
4
少1篇减0.25分
9
《江淮法治》发表文章1篇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10
《安徽人大工作通讯》发表文章3篇
3
少1篇减1分
11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12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及时办理,不得分
24
13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8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1分
14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8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5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8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扣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扣0.25分
 
法规室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100分)
类别
序号
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分值
考核标准
落实情况
︵50分︶
备案
审查
工作
(30分)
1
对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县(市)区及其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30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开展
法制教育讲座
(20分)
2
举办法制讲座4次
20
少1次法减5分
26
3
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4
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的法律考试工作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5
《安庆日报》发表宣传人大工作稿件1篇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6
《安庆人大》发表文章1篇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7
《安庆人大工作信息》发表信息1条,向秘书科提供上报省人大网信息1条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8
安全与保密工作
2
因自身造成事故或失泄密不得分
9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4
未完成任务不得分
24
10
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
6
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减0.5分
11
作风严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工作效率高,本部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7
有违纪行为和违反规定的,不得分
12
厉行节约,搞好办公用品管理,保持办公室卫生整洁
7
因管理不严,造成机关财产损失较大的减2分,下班后不关闭办公室空调等电器设备的,发现一起减0.25分